2015 年衡陽一對夫妻通過代孕生下瞭一個男孩,然而就在代孕期間妻子也意外懷孕瞭,相隔一個月也生下瞭一個男孩。兩個孩子的戶籍問題怎麼解決?
思前想後,夫妻兩再次找到瞭代孕中介人幫忙找 " 關系 " 買瞭兩張出生證明,沒想到在派出所上戶時,被工作人員發現瞭問題。
9 月 7 日,記者從衡陽市衡陽市珠暉區法院瞭解到,近日法院審理瞭這起案件。幫這對夫婦購買出生醫學證明的兩人因犯買賣國傢機關證件罪獲刑。
被告人曾某某從事藥品銷售,主要針對孕婦群體。被告人徐某系代孕中介人,兩人通過網絡相識並有業務往來。2015 年,雷某夫婦通過被告人徐某聯系代孕,並於 2016 年 4 月代孕成功,生下一名男嬰。但代孕期間,雷某妻子意外懷孕,相隔一個月也生下一名男嬰。雷某夫婦為解決兩個孩子的戶籍問題,再次找到被告人徐某幫忙辦理兩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
被告人徐某便聯系被告人曾某某。曾某某花 4000 元從他人處購買瞭兩張出生醫學證明,並郵寄給被告人徐某。隨後徐某支付寶轉賬 18500 元給被告人曾某某。接著,徐某將兩張出生醫學證明郵寄給雷某,並向雷某收取 50000 元。
2016 年 5 月,雷某持購買出生醫學證明到轄區派出所辦理上戶時,被工作人員發現提供的材料存在問題。經核實,該兩份出生醫學證明系衡陽市某婦幼保健院被盜的出生醫學證明資料。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某、徐某以牟利為目的,買賣國傢機關證件兩份,其行為均構成買賣國傢機關證件罪。被告人曾某某、徐某在共同犯罪過程中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二被告人案發後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從輕或減輕處罰。被告人曾某某取保候審期間,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在本案中,二被告人的犯罪情節較輕,主觀惡性及社會危害性較小,主動退繳全部非法所得,有悔罪表現,可對二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故作出如上判決。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段佳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