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 /ZAKER 南京首席評論員 胡雪言
北京房山的馬刨泉成為裸泳勝地已經有多年歷史,最近幾天上瞭法制日報的新聞,引起人們關註,是因為上個月在這裡淹死一個 19 歲的小夥子。
而這條新聞吸引我的眼球,則是當地街道為免悲劇發生而采取的措施:現場發泳褲。
說實話,遊野泳是廣大人民群眾喜聞樂見的夏季運動之一,而裸泳則是野泳的一種。
圖片來自法制晚報
和全國各地的野泳場所沒什麼不同,馬刨泉的優點都在那兒擺著:不用買票,水質優良,空氣新鮮,無拘無束,可以裸泳 ……
缺點其實隻有一個:不安全。
水域較深,水溫偏低,容易導致遊泳者抽筋溺水,這也是有關管理部門著急上火的原因。
為轄區子民的生命安全負責,沒錯。
可是,發泳褲能解決安全問題?
當然,穿上泳褲不會走光瞭,拍新聞照片的小編也不用辛辛苦苦給 PP 們打馬賽克瞭,既保證瞭隱私安全,也保證瞭網絡安全。
可是,生命安全呢?
穿上免費提供的泳褲就不懼水深瞭?就不懼水冷瞭?就不會抽筋瞭?就不會溺水瞭?
在馬刨泉死於非命者,難道僅僅是因為暴露瞭不可描述之處?
真是一條神奇的救命泳褲。
啥牌子?給咱也來一條。
它讓我聯想起某國為治理高發的強奸案而給女性發放避孕套。
有網友說,發泳褲不如架攝像頭,24 小時直播,看誰還敢裸泳。
還有不嫌事兒大的,幹脆提議在水裡放養食人魚。
要我說,裸泳不等於奪命,更不等於不文明。
《這裡的黎明靜悄悄》裡,女兵們裸泳的鏡頭讓人眼睛都看直瞭有木有。
我相信,馬刨泉的裸泳者不是買不起泳褲,也不是有暴露癖,而是為瞭享受貼近自然的快樂——這和前蘇聯的女兵沒有本質區別。
而發放免費泳褲,隻怕連觀瞻問題也解決不瞭。
裸泳者環肥燕瘦,如何保證泳褲大小合適?
裸泳者習慣瞭赤條條來去,發瞭泳褲他就是不穿,咋辦?按倒強穿?
畫面太美,不忍目睹。
除瞭發泳褲,有關部門也采取瞭不少其它措施,比如在網上發佈安全提示,在馬刨泉等天然水域懸掛張貼 " 嚴禁私自下河塘遊泳 " 等宣傳警示標語,每天組織 5 名志願者對裸泳者進行勸導等。
然並卵。
遊泳館距離遠、價格貴、水質差、規矩多,才是很多人選擇野泳、裸泳的主因。
治標更得治本,因此——
發泳褲不如發遊泳票。
派勸阻者不如派免費巴士。
安排警力不如安排救生員。
在此前提下,如果還有人一意孤行自己憑本事溺水,那也怪不得別人。
總不能給馬刨泉蓋上蓋子。
(編輯 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