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出臺新規 全款可優先選房被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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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武漢叫停區別對待全款和貸款購房行為,開發商面臨嚴懲)

長江日報融媒體 9 月 23 日訊(記者廖橋)全款購房可優先選房的行為被叫停。23 日,武漢市房管局下發通知,進一步規范全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設置選房購房限制條件等 5 類行為將被認定為違規,相應開發商會面臨暫停項目網簽等嚴厲處罰。

23 日,市房管局通知全市范圍內開發企業,5 類行為將被認定為違規銷售行為。其中,在銷售商品房時,開發商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

同時,市房管局明確,將保障購房者公平選房的權利。具體來看,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應享有與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選擇房源的同等權利。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條件或附加條件,確保公平選擇房源。

此外,變相收取購房費用、變相囤積房源、以購房人自行提供房產信息作為購房前置條件等也都被叫停。

市房管局相關負責人 23 日表示,開發商存在這五類違規銷售行為的,市房管局將責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行政處罰,記入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在整改完成前將暫停項目網上簽約和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資金撥付。

五類違規銷售行為將受處罰

一、在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不得自行或委托第三方企業,以認籌、預訂、吸納會員、購買基金或者理財產品等方式向購房人收取購房定金、預訂款等費用。

二、在取得預售許可證 10 日內,應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在銷售現場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一套一標 ",公示銷售進度控制表,不得捂盤惜售或變相囤積房源。

三、在銷售商品房時,不得以要求購房人一次性付款,或采取一次性付款優先選房等方式,拒絕購房人正常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購房。

四、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應享有與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選擇房源的同等權利。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限制條件或附加條件,確保公平選擇房源。

五、開發企業在銷售商品住房時,應按照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相關要求,在網簽備案系統進行購房資格核查。不得將購房人自行提供相關住房核查資料作為購房的前置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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