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求刺激,殺瞭女同學的他被判死刑

11-02

失去自由 812 天後,李斯達等來二審宣判:死刑。

他是中國傳媒大學戲劇影視學院學生。在校友認知中,李斯達很有藝術氣質,彈得一手好鋼琴,會寫詩寫劇本寫小說,對拍片很有想法,隻是行為古怪,突然傻笑或大吼大叫,如同活在戲裡。

他也的確這麼做瞭——寫瞭女孩被捆綁的戲,以招女演員為由,將 22 歲的校友研究生周雲露騙至租住地,強奸遭反抗後將其殘忍殺害。

劇本涉及如何強奸、殺人、逃跑、求死等情節。" 你們都在我的劇本裡。" 李斯達還曾提到," 我自然是惡人 "、" 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隻負責殺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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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中傳女生的兇手李斯達被判死刑。視頻來源《法治進行時》

冷漠的殺人惡魔

李斯達面無表情、一言不發,沒有任何表態。

在 10 月 31 日北京高院的二審宣判現場,周雲露的父親註意到,李斯達的手被銬著放在前面,沒什麼動作。

這雙彈鋼琴的手指節修長,寫詩寫劇寫小說,卻也拿起水果刀,殺瞭他的女兒。

殺人的原因僅僅是尋求刺激," 想找個無辜的人發泄一下 "。

那是 2015 年 8 月 9 日,李斯達以拍攝微電影名義,將周雲露騙至北京朝陽區陽光傢園的租住地,意圖不軌遭反抗後,他氣急敗壞地拿起事先準備好的尖刀,切、劃她的頸部。

周雲露手捂著流血的脖子,撥打電話求救。但李斯達搶過電話,謊報地址騙過對方。最終,周雲露臥躺在地上,左側頸內靜脈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沒有人知道,李斯達是以什麼樣的心情離開案發地的。但他在距傳媒大學不遠的內蒙古飯店開房、吃飯、幾次進出,未見異常。被辦案警方抓獲時,他 " 正在酣睡 "。

接受檢方訊問期間,提起殺人案,李斯達也是出奇淡定," 有人夢中殺人,我還沒做過這個夢呢。確定人生末路的時候,內外交迫的時候,難免有什麼極端的想法 "、" 她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碰到我……懺悔適當會有,但現在還是冷漠…… "

▲李斯達稱周雲露是 " 無辜的犧牲者 ",他殺人隻為 " 發泄 "。     視頻截圖

即便是在去年底的一審判決現場,李斯達也是全程面無表情,眼神遊離。法官問他姓名時,問瞭兩遍才反應過來,回答。

當時,周父憤怒得幾乎失控。他難以接受,李斯達為何會如此淡定," 原不原諒是我的事,但是否懺悔是他良心的發現,他這一點都做不到。這個人在我的眼中就像死人一樣……他靈魂已經出竅瞭。"

如今,在判決現場,看到殺女兇手站在那裡,周父覺得自己麻木瞭。他說,跟惡魔沒辦法生氣,隻能用法律來制裁瞭。

" 最後 " 的通話

此次宣判,李斯達方還是沒有任何人到場,包括他的父母。一審宣判時,周父曾對此很不滿意,認為對方 " 沒有誠意 ",現在他覺得這些都不重要瞭。

約一周前,李斯達的父親還給他打瞭個電話,問他看在父母的面子上,能不能饒李斯達一死。

周父說無能為力,就掛斷瞭。

這並不是李斯達父親第一次打電話。他表示過歉意,也到老傢來提出賠償,但周父都沒有答應。

自稱身為老師沒教育好孩子,李斯達父親很愧疚。他曾提到兒子愛護小動物、愛護生命," 人的心裡都有一個天使一個魔鬼,這次是魔鬼驅使他做瞭這件事 "。

周父不這麼認為,他覺得李斯達就是惡魔。站在父親角度,他同情對方,但這種道歉無論如何接受不瞭,沒有為什麼。" 我女兒不是白死的,她走得這麼慘 "。

他每天都在想女兒。女兒很優秀,已經開始工作,將來肯定是人才。12 歲升初二那年,他把女兒送到北京上學,她就一直獨自在外學習。高中考上中央音樂學院附中,大學考瞭中國傳媒大學,又讀瞭研。

女兒一般都在校學習,很少回傢,除非過年、暑假,會呆一個星期。她在傢也從不出門,拿著電腦、書學習。" 她跟同學的關系都比較好,我們也非常放心 "。

但女兒死瞭。這兩年多,他熬著、等待,一直盼著這次宣判,早一點把事情瞭結,早一點回歸生活,給女兒一個交代。

他也沒有再請律師,這不需要。他說," 案件的經過很明確,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

▲ 2016 年 12 月 30 日,三中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斯達死刑 , 李斯達表示上訴。     新京報記者   王貴彬 攝

二審宣判最終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斯達死刑的判決,剝奪其政治權利終身部分,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對這個結果,周父說瞭句 " 滿意 "。

李斯達的道歉是等不來瞭,接下來的歲月裡,他要努力把這個事放下,能怎麼辦呢?隻能去面對。他說,隻能慢慢走出來,人活著還是要生活的。

" 倒黴 " 的無辜受害者

事實上,周雲露遇害前兩個月,李斯達就萌生瞭 " 約女孩出去尋求刺激 " 的念頭。

二人為同級本科生。畢業後,周雲露考上中傳研究生繼續學業,而李斯達卻因賭氣未答辯也沒交畢業論文,因此沒拿到畢業證書。他解釋," 這也是找刺激 "。

畢業後,他在曾兼職的汽車 4S 店彈鋼琴。後辭職與人合夥開培訓學校,但不順遂,找工作又屢次受挫。

" 我有點心灰意冷,尋死的念頭。" 李斯達稱,覺得死前應該殺人發泄一下," 就用瞭一種歇斯底裡或者喪心病狂的做法,尋死前再做點什麼不能挽回的事情。"

一開始,他鎖定的殺人對象是 4S 店工作時認識的一名男子,對方一直對他照顧有加。他擬定瞭個能謀財害命的 " 劇情 ",然後毀屍滅跡。

" 這可以提供我逍遙一段時間的資金,然後我再尋死。" 但對方未能赴約,於是他確定另一殺人目標:周雲露。

▲遇害的中傳女生周雲露。     資料圖片

雖為校友,但二人並無過多交集,僅是互相認識。" 她就是個無辜的犧牲者,算她倒黴瞭。" 李斯達接受訊問時說。

但自稱 " 尋死 " 的他,卻由辯護人做罪輕辯護,稱存在自首情節,因為被抓時警察僅是懷疑,經詢問才確認其殺人。

這一說法未得到法院認可。一審法院認為,李斯達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應予懲處。到案後雖如實供述所犯罪行,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判處李斯達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斯達當庭表示上訴。

11 月 1 日,重案組 37 號 ( 微信 ID:zhonganzu37 ) 獲得的北京市高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李斯達到案前已被列為重大嫌疑對象,公安機關偵查活動對其已有明顯的針對性,並根據行蹤在內蒙古飯店客房將其抓獲,李斯達不具有自動投案的意思表示和客觀行為,不認定為自首。

此外,在周雲露死亡前對外求救期間,李斯達謊報地址,阻止他人施救,犯罪手段殘忍,犯罪情節和後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人身危險性極大,且不能獲得被害人近親屬諒解,其到案後雖能如實供述犯罪行為,但不足以從輕處罰。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致命 " 的藝術氣質

李斯達為何殘忍殺人卻又毫無悔意?他曾做精神病司法鑒定,結果表明並無精神病。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介紹,基本斷定李斯達長期存在偏執型人格和反社會型人格障礙。

前者常見癥狀為冷漠消極、固執敏感、過分警覺、心胸狹隘等;後者則集中表現為高度的攻擊性和無羞慚感。一般於早年(幼兒園、小學)開始形成,原因較復雜,如早期失愛、成長路上挫敗和自我苛求。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一旦犯罪,會選取弱者為攻擊對象。

重案組 37 號 ( 微信 ID:zhonganzu37 ) 瞭解到,李斯達父母都是老師,傢教甚嚴,隻要在學校犯錯,總會第一時間受訓斥。來北京上大學後,他開始無拘無束,但向傢人隱瞞未畢業一事。

同學朋友看來,李斯達在拍片、剪片、客串演員等方面很有想法,還曾擔任學校 " 戲劇之夜 " 評委,但平日沉默寡言,特立獨行,活在自己的世界裡。

上課時,他會突然站起來走來走去,或坐到第一排桌子上。他曾走著走著開始學狗叫,裸奔下樓洗澡,在樓道裡大哭。專業必修課都不去上,掛科不少," 畢業證都不在乎。"

也有同學介紹,李斯達有暴力傾向,新生入學軍訓時,曾私藏尖刀。

▲中傳女生被害案嫌犯李斯達二審被判死刑。   資料圖片

他還發佈多條與殺戮有關的內容,包括 " 我喜歡不要那麼多感情的作品,最好是無盡的殺戮 "、" 死在睡眠裡 "、" 原不原諒是上帝的事情,我隻負責殺掉你 "。

" 他最大的問題,可能在於把生活當成瞭戲劇。" 一名同學提到,他活在自己構建的世界中。也有同學稱," 搞藝術的人嘛,多少與常人不太一樣 ",李斯達世界裡,藝術就是全部。

但這些怪誕行為,被人當成 " 藝術氣質 " 而疏忽瞭。一位好友說," 這跟藝術沒關系,他心理生病瞭。"

出名要趁早,對於高校表演系或導演系學生來說,讀書期間就開始外出拍戲很正常。

即便是單純善良、品學兼優、防備心不強的表演系學生周雲露,拍戲也不陌生。她經常幫同學拍片,也在劇組待過,畢業後想做個演員。

因此,當李斯達提到 " 演出費用一天五百,有團隊,拍攝地點就在出租屋內 " 時,她並沒有懷疑,認為這是個暑期實習的好機會。

周雲露的年齡永遠停留在瞭 22 歲。2015 年 8 月 9 日這天,她離開宿舍,告訴室友去幫本科同級音響導演專業的同學李斯達拍戲,戲份不重,不會通宵。

新京報記者 王夢遙

編輯 李驍晉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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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為重案組 37 號 ( 微信 ID:zhonganzu37 ) 原創內容

未經新京報書面授權,不得轉載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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