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傢支付公司受罰過百萬

10-16

7 傢第三方支付公司受罰過百萬 易票聯居首,杉德支付三接罰單

今年雖未出現去年的千萬級別罰單,但總罰款過百萬元的公司數量卻在增多,顯示出行業的規范管理更著眼於細節,相關法規執行的更為嚴格。即便如此,相關機構對參與第三方支付業務仍舊熱情不減

投資者報記者 占昕

懲處一個、警示一片。近來央行對違規第三方支付機構頻開罰單的舉動將這一行業推向瞭臺前。在監管的頻繁 " 亮劍 " 中,如今想要找出一傢未被處罰的第三方支付公司已然不易。今年雖未出現去年的千萬級別罰單,但總罰款過百萬元的公司數量卻在增多。

《投資者報》根據公開資料統計,截至 10 月初,今年已有逾 70 傢支付機構因違規遭罰,數量之多,范圍之廣為近年少見。其中 7 傢機構受罰總額超過瞭百萬元,多次受罰的公司也越來越多。同時,從公示的央行第四批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可見,在已註銷的 24 張支付業務許可證中,有約 20 張牌照在今年完成註銷。

雖然市場對第三方支付背後的亂象和風險更加關註,但罰單並未澆滅投資者參與的熱情。艾瑞咨詢《2017 年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監測報告》顯示,去年第三方支付交易規模近 80 萬億元,同比增長近 300%。一次次 " 曝光 " 中,市場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名字越來越熟悉,該行業將何去何從成為市場關註的話題。

7 傢公司受罰過百萬

易票聯最多 杉德三次受罰

從去年轟動一時的易寶支付、通聯支付、銀聯商務 3 傢上千萬額度的處罰,到今年較大的 7 傢百萬級罰單,第三方支付規范監管由極少幾傢大戶為代表慢慢擴散到越來越多的中小戶,其中一個明顯的變化是,今年以來人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處罰范圍不斷拓寬,力度也在加強。

與去年相比,今年罰額較大的在百萬級別,當中有數次受罰的,也有第一次被罰的。罰金最多的易票聯支付總額最大,總計近 534 萬元。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今年 2 月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易票聯支付主要因 " 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 ",被沒收違法所得 177.95 萬元,並處違法所得 2 倍 355.9 萬元罰款。

而總部集中在上海地區的杉德支付、大千商務、便利通、潤通實業、盛付通、迅付信息的罰款額從 102 萬元到 178.57 萬元不等。其中,大千商務、便利通、潤通實業主要從事預付卡發行與受理,而杉德支付、盛付通、迅付信息的牌照相對多元。盛付通的業務包含全國性線上 / 線下支付和預付費卡、人民幣外匯結算牌照和小貸,杉德支付的業務包含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而迅付信息包含互聯網支付(全國)、移動電話支付(全國)、固定電話支付(全國)、銀行卡收單(江蘇省、浙江省、山東省、福建省、天津市)。

公開信息顯示,杉德支付今年已三度受罰。除瞭 9 月初公佈的被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約 34.91 萬元,並處以罰款人民幣 85 萬元,共計人民幣約 119.91 萬元的最大一筆罰款外,3 月 15 日,央行給杉德的福建分公司也開出瞭罰單,原因是其 " 違反支付結算管理規定 ",對其予以警告,並沒收違法所得 4000 元,處罰款 59 萬元。此前 1 月 18 日,杉德的大連分公司因 " 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身份交易報告 " 被人民銀行大連市中心支行給予行政處罰。今年 5 月 17 日,據中國支付網報道,杉德支付因違反央行公告,相關支付業務承接工作已逾期 3 個月。

記者一一采訪上述 7 傢被罰公司,杉德支付明確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訪,其他公司或無回復或無法取得聯系。

業內猜測,被罰公司的違規行為可能多與銀行卡收單和預付卡業務有關。華東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管理者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雖然統稱第三方支付公司,但由於業務范圍不同,個體的實際運營情況差異還是很大,有的願意公示說明,有的則非常閉塞。"

據悉,央行自 2011 年 5 月起,開始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即支付業務許可證,先後分 8 批發放 270 張牌照,包括互聯網支付、移動電話支付、銀行卡收單、預付卡受理、預付卡發行、固定電話支付和數字電視支付等 7 個類別(圖一)。但由於同一個支付業務許可證可能包括幾個細分類別,所以把細分類別加總後,許可證數量遠遠超過 270 張。

" 自去年宣佈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後,除瞭 P2P 是重點外,第三方支付作為互聯網金融的業態之一,也比較受央行重視。由央行牽頭的第三方支付專項整治的出發點還是出於對風險的考慮,根據各公司問題的多少和輕重,處罰金額有所不同。" 在上述第三方支付管理者看來,行業專項整治主要針對 " 客戶備付金風險和跨機構清算業務 " 和 " 無證經營支付業務 " 來開展,目的在於規范支付機構經營模式、清理整治無證機構、遏制市場亂象、優化市場環境。

從嚴規范

警示意義大過處罰

經歷瞭之前的蠻荒生長時代,非銀行支付業勢必日益規范。

一方面,第三方支付已進入存量監管時期,央行一般不再受理新機構的設立申請,重點是做好對已獲牌機構的監管引導。從吊銷牌照的原因看,不同於以往主要針對互聯網金融蘊藏的信用風險和流動性風險,如今央行出手吊銷牌照的理由多與業務操作違規有關。如多次違規轉讓、存在大量虛假商戶、未實質開展支付業務、支付業務不符合標準要求、擅自轉讓以及違規挪用、占用客戶備用金、侵害消費者權益等。

在央行對四批牌照做出續展決定後,有 24 傢機構失去瞭支付牌照,市場上支付牌照的數量還剩下 247 張。央行將以續展工作為契機,對機構是否繼續具備支付業務經營資質、所從事支付業務是否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等進行審查。

另一方面,從處罰事由看,大多數罰款額度在幾萬元到幾十萬元不等,以小額居多,上述行業管理者表示,這顯示出行業的規范管理更著眼於細節。例如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和北京繁星山谷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由於未按規定報送業務數據,於今年 6 月被罰款 1 萬元。

多數業內人士表示:" 雖然央行對第三方支付機構開出的罰單金額數都不大,但其警示意義遠大於處罰意義,預示著第三方支付平臺受到的監管日趨嚴格。"

實際上,很多政策先前已陸續頒佈,現在隻是執行得更加嚴格瞭。例如,2015 年央行曾發佈過《非金融支付機構支付業務報告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支付機構和銀行機構向央行某地中心支行報送與支付機構支付業務相關的報告,包括重大事項報告、月報、季報和年報。此外,支付機構發生與客戶、商戶從事與欺詐、套現、洗錢、恐怖融資或其他犯罪有關的可疑交易或實際交易等重大事項,應於事件發生後兩個工作日內向某地中心支行報告。

而回顧近年一系列處罰動作,業內表示,主要緣起去年的互聯網專項整治行動。從去年年初拉開大幕,到去年 10 月國務院正式發佈《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期間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 17 個部門相繼出臺多個相關配套政策,以問題為導向明確具體整治重點,互聯網金融行業迎來 " 史上最強監管 ",各相關行業悉數進入洗牌期。

同一年裡,3 傢公司被罰超千萬元。央行先對通聯支付、銀聯商務開展瞭銀行卡收單業務檢查,發現其存在未落實商戶實名制、變造銀行卡交易信息等嚴重違規行為,依法沒收兩傢企業違法所得合計超 900 萬元,罰款合計超 3700 萬元。緊接著,易寶支付被沒收其違法所得約為 1059 萬元,並處以違法所得 4 倍的罰款約 4237 萬元,處罰金額之大轟動一時。

銀聯商務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投資者報》記者采訪時稱,作為業內領先的大型綜合性支付機構,銀聯商務對央行的處罰決定堅決支持,痛定思痛,吸取教訓,會帶頭嚴格執行監管機構的各項監管要求。在人民銀行進場檢查結束後,公司針對檢查中現場反饋的問題,及時召開瞭全轄視頻會議,成立專項整改小組,根據檢查中暴露出的問題,逐條制定具體整改方案,並部署全轄整改落實。

今年 8 月底,銀聯商務雖然再次收到監管罰單,但罰款隻有 1 萬元。

市場熱度不減

中小支付盯著巨頭 " 撿漏 "

今年 7 月底到 9 月初,繼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頻罰屬地第三方支付企業後,央行長沙中心支行 " 接棒 " 發力,接連對中匯電子支付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上海德頤(付臨門)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3 傢支付機構出具瞭罰單。但《投資者報》記者發現,雖然監管層整肅嚴厲,但中小第三方支付的管理者對參與市場仍很積極。

今年一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規模達到 18.8 萬億元,其中支付寶和財付通兩傢占據瞭移動支付市場約 93% 的份額。這意味著,其他所有第三方支付公司都在分食剩餘 7% 的市場份額。不論外在包裝如何變,盯著巨頭 " 撿漏 " 成為一種發展思路。某三方支付人士表示:" 支付寶做瞭,但它還未做完的其他人可以做;支付寶還未做的,其他人有能力做的還可以做。這些業務一年即便隻有 1% 的量也足以養活那麼多人。"

據瞭解,目前已有公司在嘗試支付寶未涉足的互聯網金融支付,以及仍有空間的跨境支付。這位從業人員表示:" 第三方支付的商業模式有點像二房東,最原始通道是銀行,銀行把通道租給我們,我們組合加一點費率再租給商戶。"

根據艾瑞咨詢研究,在 2016 年第三方支付高速增長的交易規模中,移動支付占第三方支付總交易規模的 74.7%。其中,第三方支付轉賬規模同比增長 235%,同期銀行卡的轉賬增速僅 15.3%,第三方支付轉賬開始成為個人轉賬首選。而據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數據顯示,從 2013 年至 2016 年,非銀行支付機構共處理移動支付業務 970 億筆,年復合增長率超過 195%。

與此同時,被稱為 " 網聯平臺 " 的 " 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 " 的建設進展超過市場預期。按央行要求,自 2018 年 6 月 30 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將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未來進一步得到規范的市場競爭格局有望更加明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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