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年存款翻倍被忽略的七大意義

09-22

賀江兵

這兩天被一篇《廈門女子 44 年前存 1200 元如今成功取出 2684.04 元》的新聞刷屏,大致情況是這樣的:1973 年 3 月 20 日,福建省廈門市陳女士在 " 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支行灌口營業所 " 存款 1200 元。8 月 21 日,此事被《海峽導報》以題為《44 年前存單,還能取出錢嗎?》進行瞭報道,之後在中國人民銀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的組織協調下,經過銀行系統的不懈努力,終於在農業銀行廈門灌口支行找到瞭底單。最後,經過多方計算確認,截至支取日,這筆存單本息合計為 2684.04 元,其中利息 1484.04 元。陳女士從農業銀行成功取出本息。

此事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被刷屏。有的說陳女士那個時代就很有錢;有的則黑銀行,稱這要是貸款,最終要歸還的本息可能會是天文數字;也有說這筆錢在那個時代可以買兩套房,現在則隻是普通工人的一月工資;還有跟大米價格作比較的,以此說明現在通脹如何嚴重。

而在筆者看來,所有的評論至少忽略瞭七個方面的重大積極意義。

第一,銀行做到瞭 " 鐵規章、鐵算盤、鐵賬簿 "。這個 " 三鐵 " 是由時任總理的朱鎔基在 1998 年公開對金融機構提出的要求,從這件事兒上看,起碼銀行做到瞭。雖然現在銀行基本不使用算盤,並且在朱鎔基提出這一要求的時候很多銀行已經實現瞭電算化,這也是個比喻,就是要銀行做到計算準確。關於鐵賬簿,雖然經歷瞭 44 年,還是從農業銀行找到瞭底單,那時候存款都是一式三聯或四聯,一章存單交儲戶,銀行留下底聯,根據規定,銀行底聯是要永久包存的不能銷毀的檔案。

第二,存款是最安全的理財。44 年存款雖然本息隻翻瞭一倍,對於很多人來說都不滿意,當然,如果保存現金估計早花完瞭,如果壓在箱底,估計也黴爛變質瞭,那是文革時期,並沒有什麼可以投資渠道,就這點來說,陳女士傢人錢存銀行的做法是唯一的出路。無可厚非。

至於有人說風涼話,說這如果是貸款,現在則會是天量數字,說這種話的人,可能是既不懂金融也不懂法律,銀行每年都要核銷不良貸款,如果實在不能還貸款早被核銷掉瞭,不可能存在 44 年,從法律角度看,銀行也早過瞭訴訟時效瞭。

第三,折射出金融改革的影子。陳女士的這筆錢是存在人民銀行的,那時候,人民銀行既是商業銀行也承擔中央銀行和金融監管的職責,後來,中國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逐步從央行分離出去,人行隻承擔央行和金融監管職能;再後來,證監會、銀監會和保監會先後從人行分離出去,人行隻承擔央行職能。

第四,反應瞭中國利率政策變化情況。人行相關負責人介紹,這筆存單的利息計算要涉及 1972 年、1980 年、1993 年的多次儲蓄管理制度變革、至少 16 次的利率調整,還要考慮到利息個人所得稅的多次變化。經過多方計算確認,在支取日,這筆存單本息合計為 2684.04 元,其中利息為 1484.04 元。

第五,這體現瞭契約精神。銀行應該加分,而不是去嘲諷,人民銀行和農行分傢不賴賬,正是契約精神的表現。

第六,的確,這也反應瞭通貨膨脹。這筆錢當時可以買兩套房,現在則隻是一個人的一個月工資,但是,不要忘瞭,那時候還是文革,房屋買賣根本不可以。住房自由買賣是改革開放後的上世紀九十年代的事兒。

新聞報道裡說那時候大米一角三分錢,雖然便宜也不是隨便能買到的,要糧票。與過去有錢也不能交易相比,陳女士的這一經歷,印證的是時代的進步,而不是相反。

第七,媒體監督的重要性。如果沒有 8 月份的《海峽導報》,會不會引起各方高度重視,陳女士是不是能取到本息,這個真的難說瞭,因此,媒體監督、報道無論對監管部門還是對企業來說始終是非常重要的。

如前述,央行分離過工行和農行,媒體報道說:經核實確認,人民銀行改制後,其儲蓄業務先後由農業銀行和工商銀行承接。也就是說,這張存單的底單被分流到瞭這兩傢中的一傢。在人行廈門市中心支行的組織協調下,工行廈門分行和農行廈門分行發動全系統力量,在可能的網點展開全力查找,他們還就此咨詢瞭早已退休的老前輩。功夫不負有心人,8 月 29 日,導報記者接到喜訊,底單在農業銀行找到瞭!

如果沒有媒體介入,1200 元這樣的 " 小事兒 " 能引起各方這麼大的重視也是存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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