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因這個動作 司機背瞭一條人命賠 66 萬

08-16

常州 33 歲男子朱某,就因為一個基本常識的疏忽,讓自己背負瞭一條人命,賠償 66 萬,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


△視頻自江蘇廣電總臺融媒體新聞中心

2017 年 1 月 26 日,事發當天的他像往常一樣,開車去上班,途中把車停在路邊準備去買早餐,就在朱某開車門下車時,意外發生瞭!

經法醫鑒定,老人的死因是顱腦損傷。公安交警部門在勘查後認定,駕駛員朱某沒有在規定地點停車,並且開車門妨礙瞭其他車輛的通行,存在嚴重的違法過錯。

事故發生後,朱某賠償瞭受害人傢屬 66.8 萬多元,取得瞭對方的諒解。8 月 11 日,朱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站到新北區人民法院被告席上。

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朱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在停車開啟車門時妨礙其他車輛正常通行,造成 1 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危害瞭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 1 年 6 個月,緩刑 2 年

更不幸的時是,緊跟而來的另外一輛小轎車避讓不及,直接碾壓過去。陸女士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不幸身亡。

隨著道路車輛的不斷增加," 開車門事故 " 逐年呈上升趨勢。

交警部門提醒:

1、駕駛員開車門時,一定要註意觀看後視鏡或者向後觀望,等過往車輛通過後,再開車門。

2、同時,駕駛員有責任和義務提醒乘客安全開啟車門。此外,非機動車駕駛員或者行人,也同樣要註意觀察前方車輛,如看到前方車輛打轉向燈要靠邊或者已經停車,一定要減速或繞開,避免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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