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拜警方引入超級跑車當巡邏警車有苦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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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拜從 2013 年開始決定引進蘭博基尼 Aventador 作為巡邏警車使用。作為售價幾百萬起的超跑,零到百公裡加速可在三秒內完成,最高時速能達到 350 公裡。

當然,並不是因為迪拜是富裕國傢,該國警方才決定引入跑車的。但有一個現象促使迪拜警方不得不把超跑作為巡邏車。

因為在迪拜,經常有年輕人開著跑車在馬路上非法飆車。由此也給當地交通帶來瞭不少影響。

但警方無法駕駛一般的機動車追趕這些 " 馬路殺手 ",這讓當地警方不得不考慮要把巡邏車全部換成超級跑車。

​在迪拜交通違章的罰款相對於很多國傢要昂貴。一般的超速在迪拜要罰 1000~2000 元。像 " 漂移 "(drift)等危險駕駛罰款至少要 3000 元以上,就連闖紅燈也要罰款 1500 元以上。

但可悲的是,如此昂貴的交通違章成本並沒有阻礙當地 " 富二代 " 的飆車熱情。而警方的超跑也隻能作為阻止這些飆車的工具來使用,因為罰款對於很多當地人起不到任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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