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死”程序員丈夫前妻被爆料 曾是美女學霸

09-12

9 月 8 日晚,一封 WePhone 開發者蘇享茂的 " 遺書 " 被曝光並引發大量轉發。自稱是 WePhone 開發者蘇享茂的社交媒體賬號發佈文章表示自己被前妻逼迫," 今天我就要走瞭,App 以後無法運營瞭。" 蘇享茂稱自己和前妻翟某欣通過世紀佳緣認識,結婚前已在前妻身上花瞭幾百萬費用。蘇享茂同時表示,前妻以 " 他有漏稅行為和 WePhone 有網絡電話功能是灰色運營 " 兩點來要挾自己,索要 1000 萬元和三亞的房子。

9 月 9 日,蘇享茂的哥哥發佈聲明稱蘇享茂因不甘女方騷擾跳樓身亡且已經報警。

▲蘇享茂的哥哥發表聲明。圖據網絡

記者從警方獲悉,死者確實屬於跳樓自殺。經傢屬報案,目前警方正在調查。(據中青網)

▲蘇享茂。圖據網絡

而與此同時,網上關於翟某欣疑似騙婚的言論開始大量流傳,有人甚至說翟的背後疑似有團隊操作。

今日,紅星新聞聯系上瞭翟某欣的研究生同學和她第一段婚姻的知情人士,瞭解他們眼中的翟某欣。

" 翟某欣這個事兒出來以後,我們研究生同學群裡,都炸開瞭!" 李強(化名)是翟某欣北交大研究生時期的同班同學,翟某欣事件曝出後,李強和同學們在群裡議論紛紛,大傢都表示," 不敢相信 "。

李強表示,網上所傳的 " 逼死 IT 男丈夫 " 的翟某欣,確實是自己研究生時期的同學," 我們是同一屆,都是 09 年考入北京交通大學土木建築工程學院,2012 年 1 月畢業的。" 他向紅星新聞記者回憶,漂亮、傢境好,在研究生時期,翟某欣在班上是 " 高冷之花 " 般的存在。

▲翟某欣。圖據網絡

研究生同學爆料一

不愛露面的 " 美女學霸 ",研究生入學成績年級第二

" 總的來說,她傢境好,成績好,長相在我們這種工科專業裡,也算是非常漂亮的,性格也很高冷,但平時接觸中感覺,是人畜無害那種性格。" 李強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翟某欣學習成績優異," 我記得研究生入學成績,她是年級第二。" 加之長相甜美,這個 " 美女學霸 " 給李強留下瞭較深的印象。但在校園生活中,翟某欣並不是一個特別活躍的人,李強回憶,除瞭上課和某些活動,她在學校基本都不出現," 連我們的畢業照,她都沒有來拍,感覺她整個人比較神秘。"

後來,李強觀察到,翟某欣的傢庭條件也比一般同學優渥," 那時我們研究生一般都住寢室,但翟某欣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聽說是她媽媽過來陪住。" 李強說," 後來聽她聊天說道,她的父母和舅舅,都是高校教授。我看到她平時吃穿用的,也比一般同學要好一點。"

▲翟某欣。圖據網絡

正是因為上述表現,所以當翟某欣被曝出 " 疑似騙婚逼死其夫 " 的事件後,同學們都非常詫異," 她的研究生身份是真的,傢境優渥也是真的,作為她的研究生同學,我們認為她應該不至於騙婚。"

研究生同學爆料二

她研二的時候與同學閃婚,又很快分手

蘇享茂在遺書中曾經提到,翟某欣對自己隱瞞瞭婚史。關於之前的這段婚史,翟某欣的研究生同學也側面給予瞭證實。

李強表示,在研究生期間,長相姣好的翟某欣身邊,有不少追求者。後來,翟某欣選擇瞭與自己同一級的同學王志剛(化名)," 那是 11 年左右吧,我們讀研二的時候,她和王志剛一起瞭,很突然,沒有一點征兆,但是很快就分手瞭。" 李強表示,同學們以為兩人隻是短暫地交往,根本沒有想到,兩人竟然結瞭婚,

網上有一份疑似是蘇享茂生前所撰,記錄下和翟某欣點滴的文字,上面提到,翟某欣的第一段婚姻 " 結婚時間是 2011 年 1 月 17 日,離婚事件是 2011 年 4 月 1 日 "。

" 他們沒有對外公開過結婚的事實,也沒有請大傢吃喜酒,王志剛的傢境在我們這一屆學生裡,算是不錯的。" 李強說,至於兩人後來為何離婚,同學們都不知道。

▲翟某欣。圖據網絡

關於第一段婚姻

知情人:" 男方賠女方 20 萬 " 屬實,沒有騙婚

紅星新聞記者聯系上瞭翟某欣第一段婚姻的知情人,他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前夫王志剛與翟某欣已經很多年沒有任何往來瞭,這次忽然因為翟某欣事件被推入輿論漩渦,他也很無奈。"

知情人再次證實瞭前文中李強以及蘇享茂遺書中的說法," 那段婚姻發生在六年前,她與前夫並不是通過婚戀網站認識的。"

知情人表示,目前翟某欣前夫王志剛的生活很平靜,談及 " 騙婚 " 一事,知情人士笑稱 " 王志剛不像蘇先生那麼有經濟實力,他沒有那麼多錢拿給翟某欣騙。"

這名知情人士告訴紅星新聞,在王志剛看來,自己與翟某欣那段婚姻,並不像外界所傳那樣,是被騙婚的。" 她那時才 20 出頭的年紀,沒有那麼復雜,也沒有網傳的處心積慮地騙婚。" 談及那段婚姻給王志剛留下的印象時,知情人反復使用頻率最高的詞就是 " 正常 ",他對紅星新聞說:" 她是個正常的人,交往中也很正常,隻是這次做的事情不正常。"

蘇享茂在遺書中提到,第一段短暫的婚姻結束後," 男方賠女方 20 萬 "。這一信息在這位知情人口中也得到瞭側面證實,當紅星新聞記者詢問兩人的分手原因以及為何要賠償翟某欣 20 萬時,知情人士轉述王志剛的話:" 過去的事情瞭,我不想再提,我不關心她現在做瞭什麼,也不想再去想為什麼要給她那 20 萬,就好比買股票賠瞭錢,你還會關心嗎?"

▲蘇享茂說,翟告訴他的多個個人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圖據網絡

關於女方工作

網傳的研究所否認翟為其單位員工

蘇享茂中遺書中提到,翟某欣自稱在 " 北京房地產科學與技術研究所 " 工作。紅星新聞記者在網上聯系上北京市房地產科學技術研究所,對方表示," 我們單位沒有叫翟某欣的人。"

截止發稿,紅星新聞記者多次嘗試聯系翟某欣未果。同時,警方表示,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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