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搭訕陌生男遭拒 其丈夫:你強奸我老婆

11-29

有人套路玩得深,

自己主動搭訕帥哥被拒絕後,

竟然叫來老公誣陷人傢被強奸她,

然後開口就索要 " 私瞭費 "!

據上海法治報報道,

近日,嘉定區人民法院審理瞭一起奇葩案。

劉先生今年 4 月中旬某天深夜,

他與同事聚餐後來到雙河路金鼎路

綠化公園內一處涼亭休息。

其間,一陌生女子上前搭訕,

他拒絕後,

該女子打電話叫來瞭一名男子。

這架勢 ~ 難不成是惱羞成怒要幹架?

打架?想太多,人傢是來找茬的,

男子上來就說劉先生強奸瞭他的老婆,

要求賠錢私瞭,並毫不客氣的從劉先生手中

直接將錢包裡的 2500 元現金拿瞭出來。

這是把錢包當自傢的瞭吧 ,

想拿就拿,拿完還嫌錢不夠,

開口要劉先生去銀行取錢。

不過令人驚訝的是,

劉先生竟然真的應瞭要求去取錢,

不過在一起取錢的過程中他機智的逃脫瞭,

隨後用公用電話報瞭警。

公安機關經偵查,

確定嚴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於今年 4 月 20 日將其抓獲,

嫌疑人嚴某到案後供述瞭主要作案事實。

其辯護人在庭審中提出嚴某當庭自願認罪,

且系殘疾人,建議法院對其判處 8 個月以下刑罰。

最後法院認為,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嚴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采用言語威脅的方式勒索他人錢款,

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

構成敲詐勒索罪,事實清楚,

證據確實、充分,所控罪名成立。

控辯雙方認為,嚴某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

可以從輕處罰;嚴某系殘疾人,

可以酌情從輕處罰的意見,均合法有據,

法院予以采納。

最終嘉定區人民法院判男子嚴某犯敲詐勒索罪,

處有期徒刑 7 個月,處罰金 2000 元。

這樣的結局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但卻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

晨報君以為我們活在最好的時代,

缺胳膊少腿的人都能自力更生,

為何你就要聯合他人出來勒索敲詐。

答案你們更清楚,

最後隻想送各位一句:

人窮志不窮,身體的缺陷不該成為你犯罪的借口,

希望每個人都能好好珍惜眼前的生活。

(編輯 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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