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是“房子給我就復婚”,過戶後卻不認賬瞭……

11-03

現代快報訊(記者 顧元森 劉遙)前妻要求把房子過戶到她一人名下,就答應復婚,可房子過戶後,前妻反悔瞭 ……10 月 29 日,現代快報 " 有請律師 " 法律咨詢活動如期舉行,不少讀者帶著問題前來咨詢律師,律師們給出瞭專業中肯的解答,但對於有些當事人不懂法造成利益受損,律師也無奈。

20 多歲的小胡與父母一起來到 " 有請律師 " 活動現場。他自己按時間順序制作瞭一份事件備註表。表格中註明,他與前妻是去年初結婚的。" 結婚前她提出,由我傢買房,但房產證上要寫上她名字。我和父母商量後同意瞭。" 小胡說,父母出瞭房子首付,後來小兩口領證結婚,沒多久,小胡父母將另外的房產賣瞭,為小兩口還清瞭貸款。好景不長,結婚半年多後,小兩口發生矛盾,一氣之下辦瞭離婚,房產一人一半。過瞭幾個月,女方找到小胡說,希望小胡將房子過戶到她名下,然後兩人復婚," 如果你不放心房子在我一人名下,我們可以寫個協議,我補你 40 萬。" 就這樣,小胡與前妻寫瞭一份協議,協議中稱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補給男方 40 萬元。今年上半年,前妻找到小胡稱,隻要房產辦理瞭過戶,她馬上復婚。可是,房子過戶到女方一人名下後,她卻遲遲不肯復婚,近日更是辭掉工作到外地生活瞭。

令小胡更想不到的是,現在前妻將他告上法院,要求他搬離房子。小胡想咨詢律師:" 她幾乎沒出什麼錢,就得到瞭一套房子,到現在她隻補給我 20 多萬。我能不能向法院主張一半的產權?現在這套房子市場價近 200 萬瞭。"

對此,江蘇荊瀾德律師事務所李保國律師表示,從現有證據看,對小胡非常不利。小胡父母當時出錢買瞭這套房,並沒有打借條,這視為對小兩口的贈與。另外,小胡與前妻簽定的協議是有效的,房產過戶也是小胡的真實意思表示。按法律規定,這套房子目前歸小胡前妻所有,她應該按協議規定補給小胡 40 萬元,但除此之外小胡的其他主張,很難得到法律支持。

周日有請律師

每周日,現代快報 " 有請律師 " 都會舉辦現場咨詢活動,有任何法律問題,都可前來咨詢,歡迎報名。

時間:11 月 5 日 9:30 開始

地點:南京市洪武北路 55 號置地廣場 8 樓會議室

報名方式:撥打 96060 熱線報名,或在 " 有請律師 " 微信平臺留言,在對話框中輸入 " 報名 + 聯系方式 " 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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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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