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得一點不像還幫朋友替考,結果考場一張照片露馬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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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記者 毛曉華 通訊員 朱雲曦)10 月 28 日上午,泰州海陵城西轄區一學校正作為江蘇省成人高考全國統一考試的考場,沉浸在一片緊張的考試氣氛中。上午第一場考試結束後,一男子交瞭試卷走出教室時,監考老師也快速跟瞭上去,與等候在考場外的考場監管民警一起,將男子請到瞭辦公室。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在證據面前,男子最終承認是替朋友參加考試。監考老師是如何發現男子替考的呢?很簡單,因為兩人長的一點都不像。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男子和底冊照片一點都不像

原來,當天上午第一場考試開始時,監考老師照例拿起手上的底冊照片一個一個對應考場上的考生時,發現教室左下角穿著藍色衣服的一位男子小傑(化名)跟底冊照片一點都不像。

△ 準考證 通訊員 供圖

" 兩個人一個是圓臉,一個方臉,差別也太大瞭。" 發現異常後,監考老師查看瞭男子的準考證和身份證,上面均是該考生本人的照片,為瞭不影響其他考生,考試一切照常。

考試結束後,該考生剛走出教室,監考老師就請考場監管的城西派出所民警前來確認。民警仔細觀察後,確認其中有問題,不過為瞭慎重起見,民警通過教育部門進行查詢,查到的該考生信息果然並非男子本人,在民警面前,小傑終於承認他是代替別人參加考試。

△ 考場 通訊員 供圖

審訊過程中,民警瞭解到,小傑在泰興幹銷售,朋友因有事來不瞭便委托小傑幫忙考試,禁不住對方再三請求,小傑抱著僥幸的心理答應瞭下來。" 本想著就幫一個小忙而已,沒想到後果這麼嚴重。" 知道自己即將面臨刑罰,小傑後悔不已。

替考者最高可判 6 個月拘役

" 以往查獲考試作弊,最多給予行政拘留等行政處罰,並不足以形成有效打擊和震懾效果。" 城西派出所民警介紹,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瞭 " 組織考試作弊罪 "" 代替考試罪 " 等罪名。在法律規定的國傢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民警介紹,這起案例中,小傑跟其朋友兩人均違反瞭刑法相關規定,其中小傑作為替考者最高將判處 6 個月拘役。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編輯 高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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