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網絡)
" 出於人道主義,退 1 萬塊錢,不然一分也沒有。"
" 咱倆處對象,我給你花瞭 4 萬多,才退一萬?小心把你傢房子點瞭。"
" 你想點就點,抓你又不抓我,誰點誰負責,你別嚇唬我。"
一對情侶分手後,因為分手補償沒有談攏,一言不合就威脅點房子,前女友也沒服軟。結果前男友就真放瞭火 ……
2017 年 2 月 27 日下午 3 時許,大連市長興島一小區 11 號樓 2 單元 603 室突然起火,長興島消防大隊 18 名消防官兵趕赴現場,破拆小組破拆防盜門後,發現客廳、南北臥室多處起火。在確認屋內沒有被困人員後,火勢被迅速控制住。
調查發現,該起火建築起火點共有三處:分別是南北兩個臥室以及客廳沙發,三處起火點之間並沒有燃燒痕跡連接,警方由此懷疑該火災是人為縱火。
起火房屋租戶李女士向長興島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反映,她的前男友路某曾多次說過要放火。民警通過小區監控錄像確認路某曾在火災前後出入小區,確有作案時間。
附近小賣店店主也向民警證實,路某在火災發生前曾在小賣店存放過一桶汽油。
很快,路某落網,並承認火確實是他放的。
路某表示他和李女士交往 3 個月過程中,共給李女士花瞭四萬多塊錢,後來兩人分手。
分手後,路某稱想要回兩萬元,但李女士隻答應給一萬元。兩人還因此在電話裡罵瞭起來,氣憤的路某決定燒掉買給前女友的衣服。
在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路某表示,事發當天本打算用汽油放火,也去加油站買瞭一桶汽油,但考慮到怕燒到鄰居,最後他沒敢用汽油,而是臨時存放在瞭小賣店。
發現前女友傢的門鎖已經換瞭,路某又找來鎖王,將房門打開。
在屋裡又喝瞭不少酒的他,再次打電話給前女友談退錢的事,但李女士堅持隻給一萬元,而且這一萬元也是 " 出於人道主義,不然一分也沒有。"
路某又威脅提出點房子的事,李女士卻給出瞭這樣的答案," 她說‘你嚇唬誰啊,你想點就點,到時候公安局會找你,抓你又不抓我,誰點誰負責,你別嚇唬我。’ "
借著酒勁和怒火,路某把前女友的衣服、被子等物品放到床上、沙發上,開始用打火機點卻沒有點著,最後又拿出大豆油分別倒在沙發以及南、北臥室的床上,用打火機點燃後逃
離現場。經鑒定,損失財物價值人民幣 7257 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路某在居民樓裡故意縱火焚燒他人財物,其行為危害公共安全,構成放火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 記者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