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住在長白島某高檔小區的業主有些鬧心,小區裡來瞭暴走團,激昂的健步走音樂打破瞭夜晚的寧靜,暴走團飛一般的速度和昂首闊步的氣勢常嚇得正在玩耍的孩子啼哭不止 ……
反方 擾民 還差點撞上孩子
業主王女士告訴記者,小區環境很好,可是,這種愜意卻被一支自發組織的暴走團打破瞭。
" 天剛轉暖那會兒,小區裡的業主自發組織瞭一個健步走團隊,十多人沿著小區的慢行道一圈一圈地走,每天傍晚六七時開始,走上半小時一小時的,就散瞭。" 王女士說," 後來隊伍越來越壯大,變成瞭暴走團,放音樂、喊口號,暴走的速度也越來越快,聽說還有其他小區的人,多的時候能有三十多人。"
" 音樂聲、口號聲特別吵,住在低層的業主在傢都能聽到噪聲,孩子晚上學習都無法安心。" 王女士說," 他們走路的速度還特別快,好幾次在路邊玩的孩子都差點被撞。"
正方 業主有權選擇健身方式
好端端的封閉小區,安寧的生活環境被打擾瞭,前兩天,一些持反對態度的業主甚至自發組成瞭 " 人墻 " 占道,試圖阻止暴走團前行,雙方言語沖突不斷。可有一些業主並不反對,正方反方辯不停。
支持暴走團的業主認為,健步走和跑步、跳繩等運動方式一樣,也是一種健身方式,身為業主,在小區裡選擇自己喜歡的方式健身無可厚非,成立暴走團是因為很多時候一個人很難堅持,一群人一起走效果更好些,喊口號、放音樂也是為瞭鼓舞士氣。" 雖然有緣住在同一個小區,但不代表每個人都該選擇一樣的運動和生活方式,應該互相遷就。" 業主李先生說," 我不反對小區業主在院子裡健步走,但是其他小區的人來就不行瞭,畢竟物業小區不是公園,保安還是該嚴把門。"
反對暴走團的業主占大部分,大傢普遍認為暴走團不僅造成瞭噪聲擾民,而且還有很大的安全隱患。" 浩浩蕩蕩一大群人快步走,大人們在路邊正常散步的,遇到暴走團都得讓路,更別說小孩子瞭,萬一被撞傷瞭怎麼辦?" 業主劉女士說," 雖然暴走時間不長,可那激昂的音樂多擾民啊!暴走團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挺不道德的。"
物業 隻能盡量勸說化解矛盾
面對這種情況,小區物業也挺糾結:" 都是小區業主,他們之間有矛盾瞭,我們物業隻能站在維護小區環境治安穩定的角度,盡量化解矛盾,除瞭采取勸說的方式,真是別無他法。"
專傢 目前對其無明確監管規范
近年來," 暴走 " 成瞭許多市民的健身方式,既不花錢,還能達到鍛煉身體愉悅身心的效果,早已成為市民自發開展的一項群眾性體育活動。當然,暴走團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也很多,這項群眾運動該如何監管成瞭難題:管,難度大;不管,群眾怨言多。
從事群眾體育的專傢告訴記者,目前體育部門對一些體育協會可以進行有效的管理和規范,但一些自發組織的如暴走團、騎行團等,無法進行監管,這些自發團體在活動時放不放音樂、放多大聲音、帶不帶旗幟、在哪裡活動,從國傢到地方並沒有詳細的規范。
警方 接到報案一般以勸導為主
針對噪聲擾民問題,警方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 2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罰款。公安機關雖有權處罰,但是否達到噪聲擾民的程度,還需要環保部門配合鑒定,而這擾不擾民的鑒定本身,就有很大難度。所以一般情況下,警方接到這類報案,還是以制止、勸導為主。
暴走團侵占道路怎麼辦?交警表示,遇到暴走團走上機動車道或闖紅燈的,擾亂瞭交通秩序,交警有權進行處罰,但一般以制止、勸導教育為主。
律師 應尋找不侵犯他人利益的平衡點
遼寧欣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振革表示,無論是廣場舞還是暴走團,本質都是相同的,是聲勢浩大的集體行動,也都因激昂的音樂聲震天而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極易引起社會矛盾。要想讓這類運動健康持續地開展下去,就要在滿足個人興趣愛好的同時,尋找不侵犯他人空間和利益的平衡點,需要研究制定出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這項運動朝著規范化、持續化的方向發展,爭取不打旗子、不喊口號、不放音樂、不妨礙交通、固定線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