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老師在美性侵兒童後,竟回臺灣任教

10-30

一名擁有美國公民身份的臺灣男子在美國犯下性侵案後,竟返回臺灣補習班任教。

據海外網 10 月 30 日報道,臺北教育局 10 月 28 日晚證實,該名 37 歲的盧姓老師曾在海外涉及性侵害犯罪,已要求補習班將其解聘,並暫時列入教育部門補習教師黑名單。但該男子 10 月 29 日稱當年在美國所涉及的性侵案 " 是被誣陷 "。

圖自臺媒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該男子 2004 年在美國因性侵一名約 15 歲的學生被判刑,當時被列為 " 有可能再犯 "(potential to re-offend)。

第二年,他又因為被舉報持有兒童猥褻物品而遭起訴,2006 年缺席審判,法院為此開出 150 萬美元的懸賞金。

美國法院也曾發出消息,表明 " 該男子對兒童及社區是危險人物 "。據報,盧某後來回到臺灣,竟在臺北市信義區一傢補習班教授英語。

盧某早年在美國因涉及性侵害犯罪被通緝

消息稱,盧某在補習班被叫做 "Adam 老師 ",傢長、學生都表示不敢相信他竟然曾經是性侵犯。

補習班負責人表示,"Adam 老師 " 已經任教一年多,但課程並不是很多並且按小時計費,事件曝光後已經被解雇,本月起就沒有再來上課

另據臺北市教育局證實,這名老師在海外涉及性侵害犯罪遭通緝,依《補習及進修法》應予以解聘,並通報至教育部門黑名單,防范他再於其他補習班任教。

教育局官員表示,補習班招聘教職員工前本來是要檢查身份證明文件、警察刑事記錄證明書等的,但該法規 6 月前法規隻針對本地人士,6 月之後新聘的外籍人員才一並納入,這名老師過去雖有性侵記錄,但他獲聘是在 6 月之前,所以教育主管機關無從查證。但教育局也表示,截至目前沒有接到有臺灣學生對這名老師的投訴。(記者 朱惠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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