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機突然沒瞭信號 接著被轉款 24 萬

08-03

鄭某的手機卡被人冒名補辦,繼而支付寶被轉走 24 萬。武漢市中院日前就此案作出裁定,某通信公司承擔 40% 的責任,鄭某本人承擔 60% 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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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 2008 年 6 月初,鄭某在某通信公司開辦瞭手機號,後用該手機號註冊支付寶並綁定銀行卡。2015 年 6 月,謝某持本人身份證及偽造的鄭某臨時身份證,來到同一傢通信公司的營業廳,辦理瞭鄭某手機卡補卡業務,營業廳受理瞭該業務。當天中午 12 時起,鄭某發現,自己的支付寶賬戶被陸續消費、轉賬,幾天內共計損失 24 萬元。鄭某發現手機卡被人冒名補辦後,起訴至法院,請求判決通信公司賠償其損失及利息。

法院審理後認為,營業廳審核證件不力,導致謝某補辦瞭鄭某的手機卡並造成鄭某經濟損失,通信公司存在違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與此同時,鄭某在發現手機突然無信號後,在明知其手機綁定瞭支付寶及銀行卡的情況下,未及時通過電腦登錄其支付寶凍結賬戶,未采取防范措施,導致損失進一步擴大。法院還認為,鄭某身份證信息、手機號服務密碼等泄露,也是導致其手機卡被冒名補辦的因素。綜上,法院近日就此案作出裁決,通信公司承擔 40% 的責任,鄭某本人承擔 60% 責任。

承辦此案的法官表示,本案中,鄭某因保管個人安全信息不善,以及未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承擔瞭主要責任,教訓深刻。這提醒廣大移動支付平臺客戶,切勿向他人泄露身份證、銀行卡等隱私關鍵信息,盡量選擇動態口令、數字證書等安全產品,給支付寶、微信等賬戶分別設置高安全級別的密碼。一旦遇到手機停止服務、手機卡失效的情形,應立即查明原因並及時解綁支付寶及銀行卡,隨時保障賬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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