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歲老太太開車買菜,與一輛出租車撞在一起,出租車司機以為白發老太無證駕駛,報瞭警。經檢查老太有駕駛證,交警部門認定出租車負事故全部責任。經鑒定,老太太的傷情構成十級傷殘,近日,法院判決出租車投保的保險公司賠償老太 14 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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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歲老太開車買菜被撞
2017 年 5 月 16 日早上 6 時 40 分,74 歲的於大娘開著自己的夏利轎車去市場買菜,在白山路與同泰街交叉路口,與一輛出租車相撞,事故中於大娘受傷。的哥趙師傅當時正準備右轉,發生事故後立即停車,令他吃驚的是,夏利車司機竟然是一個滿頭白發的老大娘,他懷疑於大娘是無證駕駛,立即報瞭警。
交警很快到達現場,經檢查,於大娘有駕駛證。考慮到於大娘腰部受傷,交警立即聯系瞭 120 將於大娘送到醫院治療,趙師傅也來到醫院,主動為於大娘墊付 2 萬元醫療費。
事後交警部門認定,趙師傅右轉彎未讓直行車,負事故的全部責任,於大娘無責任。
傷情構成十級傷殘
今年一月份,於大娘委托遼寧青松律師事務所的王金海律師將趙師傅和其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到沙河口區人民法院,要求對自己的損失進行賠償。法院受理瞭於大娘的起訴後,委托鑒定部門對於大娘的傷情進行鑒定,結論是於大娘構成十級傷殘,傷後 3 個月需要一人護理,2 個月內加強營養,後續治療費 1 萬元。
法院開庭審理瞭本案,趙師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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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應當禁止超過 70 周歲的老年人駕駛機動車。雖然自己對交警作出的事故認定無異議,但事發時自己駕車右轉,速度並不快,而於大娘出事時已經 74 歲高齡,雖然其有駕駛證,但觀察能力和處理突發事故能力差,是導致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他主張於大娘也要對自己的損害承擔一定的責任,另外,趙師傅認為於大娘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也不應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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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海律師認為,法律沒有規定老年人擁有駕駛證不能開車,於大娘在事發時正常行駛,速度也不快,且沒有違反交通規則,現交警認定於大娘無責任,趙師傅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由於肇事出租車在保險公司投保瞭交強險和 100 萬元的商業險,故保險公司應當在保險限額內直接向於大娘理賠。
一審判決老太獲賠 14 萬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依法受保護,本次事故的發生是出租車趙師傅違反交通規則右轉彎時未讓直行車造成的,與於大娘的年齡無關,故肇事司機趙師傅應當賠償由此造成於大娘的全部損失。
近日,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於大娘的醫療費、傷殘賠償金、護理費、營養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合計 14 萬餘元,趙師傅賠償於大娘的鑒定費 1800 元,並承擔案件的受理費 1969 元。
於大娘接到判決書後說,自己年齡大瞭,買菜拎不動,孩子心疼她,就給她買瞭這輛夏利車代步,平時她小心駕駛,多年來沒有一次違章記錄。法院判決全部支持瞭她的訴訟請求,同時還支持瞭精神損害撫慰金 1 萬元,這完全說明法律保障老年人駕駛機動車的合法權益。
70 歲以上駕駛人每年需體檢
王金海律師介紹,依照 2016 年 4 月 1 日起施行的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規定: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駕駛證的,年齡應當在 18 周歲以上、70 周歲以下。
年齡在 60 周歲以上的,持有大型客車、貨車駕駛證的,應當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在 70 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但值得註意的是,駕駛人不是終身 " 免檢 ",年齡在 70 周歲以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每年進行一次身體檢查。
專傢表示,老年人開車在心理上有一定優勢,比如心態平和,行車穩重,不意氣用事,老年人在開車時要學會發揮這些優勢,揚長避短,盡量避免夜間、天氣不好時單獨開車。行駛中控制行車速度,多在慢車道上行駛,前後左右要留出足夠的空間,盡量不要超車,減少事故的發生。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佟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