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26 日凌晨,江西贛州寧都縣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報警,說縣城某賓館有人打砸東西,接警後,梅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現場。
民警趕到現場後,首先將違法行為人盧某帶到派出所進行調查。經查,當晚 23 點左右,盧某帶著兩個朋友到縣城這傢賓館要求開一個房間,前臺服務員要求他出示三張身份證。由於盧某等三人都沒有帶身份證,服務員根據旅館業管理 " 四實 " 登記等相關規定,沒有給盧某等人開房。盧某等人認為是服務員在故意刁難他,於是在前臺對服務員進行辱罵,並將賓館的電腦推倒,計算器砸壞,後又到客房部將賓館的房門和消防箱等物品砸壞。
賓館收銀員 葉秋華:然後我就沒有拿房卡給他,然後他就開始踢那個消防栓,把那個電梯那邊的垃圾桶也踢爛瞭,然後到二樓把門也踢爛,就很兇的那種就走瞭。半個小時左右他就倒回來瞭,我回來瞭,就又在鬧事,又在砸東西什麼的。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住宿配合旅館登記身份信息既是履行公民義務,也是參與社會治理的全民行動,旅館業主和從業人員應當自覺履行對客戶信息查驗登記職責。
民警根據我們對賓館內視頻監控的調取,和對周圍的調查,盧某的行為已涉嫌尋釁滋事,因此對盧某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
(來源:贛州新聞 編輯:餘寒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