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向親生女兒伸出魔爪 理由讓妻子徹底崩潰

08-11

律師徐冰燕的手機總是 24 小時開著,以便受害人隨時能找到她。有一陣子她總是在半夜接到一位母親的電話,這位母親反復的問她,自己是不是做錯瞭。

這是一起尚未完全辦結的性侵案,在浙江百傢律師事務所工作的徐冰燕,被委托代理申請撤銷受害人父親的監護資格——因為受害人的親生父親就是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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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在法律上幾乎沒有難度,就是走程序,難的是做母親的。" 徐冰燕第一次流露出個人情緒,顯得有些憤怒和懊惱。

她的憤怒和懊惱來自於——事情原本可以不這麼糟糕。

" 案件前期處理得非常到位,抓捕是晚上進行的,把影響控制在最小,但在案件移送之後發生瞭泄密。" 徐冰燕說," 他們所居住的社區、孩子所在的學校,傳得沸沸揚揚,還有些看熱鬧的鄰居、甚至小女孩的同齡人主動去撩撥這對受盡傷害的母女。應該被保護的受害方,事實上卻被孤立瞭。"

亂倫,這個叩問社會基本倫理的詞匯,就這樣成瞭他人口中的談資,反復傷害著受害人。如果早知道報警是這樣的結果,受害人還會不會選擇報警?

" 我是不是做錯瞭?" 這位母親反復問徐冰燕,因為所有人都在怪她。

" 如果不報警事情還是會爆發。" 徐冰燕說,從女孩的口述來看,被母親發現後報警的這次性侵已經不是第一次," 而且侵害人並不認為自己有錯。"

她至今仍清楚地記得第一次庭審現場的情景。

" 他就坐在我對面,隔著桌子,相距不過兩米,40 多歲,對犯罪過程的口述很平靜。" 回憶過程中徐冰燕忍不住說瞭好幾次她 " 特別不能接受 ",因為侵害人並不認為自己有錯。

" 女孩母親告訴我,他曾辯解說反正女兒大瞭也要給別人的,不如給他。" 她簡直不敢相信這是一位父親口中說出來的話。

我們常常以為,未成年人性侵案件或多發生在偏遠地區、經濟不發達地區,但真實生活中並非如此。

據記者瞭解,截至 7 月份,杭州某區級檢察院在近兩年時間裡一共受理審查起訴 78 件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 12 件是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成年人性侵未成年人),包括 1 起男童在參加夏令營時被猥褻案件。

我們無意去窺探這些故事,且隻聽聽做瞭兩年未成年人性侵害案法律援助律師的親身感受。

01

被拒絕的

我是律師,做得最多的卻是安撫情緒

2016 年的一個炎熱夏夜,一個 10 歲的小女孩在睡夢中被性侵,身邊還睡著她不足 6 歲的妹妹,她們的父母就睡在一墻之隔的另一間臥室,侵害人是父母加工廠裡新請的幫工,剛滿 19 周歲。

" 這是我接到的第一起(未成年人性侵害案)。" 徐冰燕當時剛剛入行四年,還算一個 " 新手 ",被指派為受害人的援助律師。此後,她手上的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幾乎沒有間斷過。

" 按照程序,接到案件後我首先是聯系監護人,希望與受害人面談。" 徐冰燕說,傢長的第一反應是 " 不要來我傢 "," 他們擔心被周圍人知道會招來閑言碎語,無論是善意的安慰還是惡意的嘲諷,都是二次傷害。拿這起案件來說,孩子年紀小,又是在睡夢中,她沒有被侵害的意識,對過程也表述不清。" 如果不是恰好被傢長逮瞭現行,很有可能不會曝光。

後來徐冰燕發現她總是在被拒絕。" 這些傢庭都非常抗拒,從無例外。" 她不得不從公安部門的筆錄和傢長的陳述中瞭解案件經過," 我看到的總是冷冰冰的詢問筆錄,未成年人受害人面對的是與普通受害人一樣的問題,我不知道,這個年紀的孩子是否明白這些問題,知道什麼是強奸,什麼是猥褻。"

如此,兩年。" 我覺得在處理這些案件的時候,我雖然是律師身份,但做得最多的事情卻是安撫情緒,更像一個心理醫生。" 徐冰燕陳述著她兩年來的心理變化," 我總是不得不向受害傢庭解釋為什麼他們不能主張賠償精神損失,為什麼侵害人坐幾年牢就出來瞭,而他們的孩子或許要為此背負一生的陰影。為什麼會這樣?他們總是這樣問我。"

那起案件,徐冰燕最後為受害傢庭申請瞭 2 萬元司法救助。" 是‘救助’,不是‘賠償’。" 說完,她突然問我," 你覺得我要不要去讀一個心理學課程?"

這件事徐冰燕已經考慮瞭很久,其實檢察院有向受害人提供免費的心理治療," 但受害人拒絕接受。相比之下,他們至少還願意跟我溝通。"

02

被忽視的

取證難,侵害人反口的很多見

自從做瞭未成年人性侵案的援助律師,徐冰燕說她時常感慨," 每個孩子能平安長大成人都太不容易瞭,他們沒有自我保護的能力,你不知道他們什麼時候在什麼地方會被什麼人怎樣傷害。"

有時是公園

12 歲的小女孩常常去玩,隻是這一次回來卻帶回瞭半袋狗糧和 20 塊錢,跟媽媽說," 再也不去那個公園瞭 "。一問才知道,那個常來遛狗的老爺爺把她帶到假山後面強行撫摸。" 小女孩隱約知道這是不對的,卻不知道這就是猥褻。幸好,這個孩子沒有被 20 塊零花錢安撫住,否則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被傢長發現。" 徐冰燕說,一開始傢長還在猶豫要不要報警," 直到女孩的爸爸準備拿刀去把侵害人給捅瞭,媽媽怕出人命才報的警。"

有時是圖書館

" 這是兩年前的案子,也是夏天,有多人報案,受到侵害卻沒有報案的還不知道有多少。" 徐冰燕說,大多數人都覺得圖書館是個安全的場所就疏於防范,正好給瞭侵害人可趁之機。未成年人性侵案往往比普通性侵更難取證,一則因為孩子對過程陳述不清,二則他們不像成年人那樣懂得保留證據,所以侵害人反口的也很多見。" 後來是調取瞭圖書館裡的監控視頻,侵害人才認的罪。"

甚至就在傢門口

" 這個案子比較特殊,侵害人已超過 75 周歲,判瞭緩刑。因為是當地人,周圍鄰居多少知道這個事情,大多人心惶惶,擔心他會不會再犯案,但除瞭叮囑孩子盡量遠離他之外也沒有更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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