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邀閨蜜色誘前男友 開房偷竊 iPhoneX

03-14

南都訊 記者邵楓 通訊員薑飛 接到自稱 " 朋友的朋友 " 的陌生女子電話,深圳一男子在酒吧 " 約會 " 後,暢飲喝高,大意之下手機遭竊。經警方調查,原來是男子前女友為取回之前送給他的手機,請朋友做的一出 " 美人計 "。

2017 年 12 月 21 日 13 時許,事主楊某某(男,25 歲)向東門派出所報警稱:當天 6 時許,其在羅湖區文錦中路 1013 號華都賓館房間內,被盜一部 iPhoneX 手機。

民警經過詳細詢問瞭解到,20 日 18 時許,事主接到一個自稱 " 朋友的朋友 " 的陌生女子電話,對方邀自己一起喝酒,事主並沒多想,就答應赴約瞭。之後,事主和陌生女子在羅湖區某酒吧內喝酒,直到第 2 天凌晨 5 點左右,隨後,事主又跟隨該陌生女子至文錦中路一賓館,由於意識不清醒,進入賓館房間後就睡著瞭。

事主報警稱,自己醒來後,就發現手機不見瞭。民警通過事主描述,並調取酒吧、賓館內部及周邊視頻監控,鎖定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在確定瞭其最終落腳點後,於 2018 年 3 月 1 日將嫌疑人鐘某某(女,19 歲,廣東梅州人)抓獲。

但經過對嫌疑人鐘某某的訊問,民警卻發現此案另有 " 蹊蹺 "。鐘某某供述,在案發前幾天,一名自己認識半年、名叫 " 娜娜 " 的女性朋友聯系上鐘某某,希望鐘某某能夠 " 幫她一個忙 ",拿回她曾經送給前男友的手機,並答應事成之後給鐘某某 2000 元的好處費。在 " 娜娜 " 的不斷教唆下,鐘某某答應幫忙,並按照 " 娜娜 " 的示意,接近事主楊某某,邀約酒吧喝酒,並與其一同前往賓館,乘事主醉酒昏睡的情況下,將其手機拿走後交給瞭 " 娜娜 "。

3 月 7 日 12 時許,化名 " 娜娜 " 的嫌疑人張某某(女、28 歲,湖南新邵人)迫於警方壓力到派出所接受調查。目前,兩名嫌疑人鐘某某、張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 約會 " 有風險,交友需謹慎,與所謂的 " 朋友 " 聚會喝酒時,也別放松警惕,要時刻保持清醒狀態,並看管好自己的隨身財物、不透露個人重要信息,以免被不法分子占據可乘之機。同時,希望市民朋友能夠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學法、守法,明白哪些行為可為,哪些行為不可為,千萬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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