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師勾引 15 歲男學生,隻判 16 個月

10-08

話說 ...

從昨天開始,一個頗具爭議的案子在英國媒體上被刷瞭屏 ...

主人公是她,Alice McBrearty。

被控訴的罪名是性侵未成年人。

Alice 今年 23 歲,剛剛從大學畢業沒多久。

畢業之後的她,參加瞭一個短期的培訓,培訓結束就去一傢中學應聘,成為瞭一名教師。

也許是生性愛玩,也許是學校安排她所教的專業不對口,

Alice 覺得老師這個職業太過莊重嚴肅,不適合自己。

但一時半會兒也找不到別的活。也就繼續做著。

白天教教書,到瞭晚上,就和大學時一樣,外出開始自己豐富的夜生活 ...

也正因為如此,她跟學校裡其他老師都不太對付。

平時除瞭工作必要,話都不多講一句。

不過,雖然和同事關系不好,

但她在學生之中倒是頗受歡迎 ...

她所在的中學,學生的年齡大概都在 15、6 歲。

加上 Alice 本人也愛玩愛笑愛鬧,所以入職沒多久,就跟學生們打得火熱 ...

在她教的那幫學生裡頭,Alice 註意到瞭一個 15 歲的小男孩(照片和姓名均未公佈)...

跟這個 15 歲的學生相處久瞭,Alice 覺得自己對他很有感覺 ...

一來二去的,她就開始著手勾引這名小她 8 歲的中學生 ...

最開始,Alice 是在 Facebook 上以學校老師的身份加的小男孩。

也沒有什麼風騷露骨的對話,就是每天都會在放學之後上線找他聊天。

小男孩也沒多想,反正老師找自己聊天,那就聊唄 ...

就這樣一天天 ... 他也開始對這個老師產生一定的好感。

上課的時候會盯著她看,

現實中也開始有瞭些互動 ...

察覺到目標已經上鉤,

Alice 的舉止開始變得輕浮而大膽。

在公眾場合,有意無意用自己的身體摩擦小男孩 ... 有時候趁著教室裡面沒人,還會主動環上他的腰,索要親吻 ...

15 歲的小男孩,懵懵懂懂,啥也不知道 ...

以為這就是愛情 ...

到瞭小男孩生日那天,Alice 在放學之後,把小男孩拉上自己車子後座 ...

說要給他一個 " 生日禮物 "...

再然後,她脫下瞭小男孩的褲子 ......

從那以後,他們就和一對正常的情侶一樣 ... 每天一起吃飯,一起散步,到哪兒都是成雙成對 ...

其他老師看到這一幕也覺得有點不對勁。

他們警告過 Alice,不要和學生過於親密,要保持距離。但 Alice 每次都以輔導學業等等理由為借口,搪塞過去 ...

她開始憑借著自己的樂趣和喜好,拉著這個 " 小男朋友 " 四處瘋狂做愛。

在車後座 ... 在小公園 ... 去外面酒店開房間 ... 甚至是在教室裡 ...

一個年僅 15 歲,正值青春期的小男孩,哪裡抵擋得瞭這樣的誘惑 ...

開始變得茶飯不思,每天盡想著跟 Alice 發生性行為 ...

後來,是小男孩他爹發現瞭他的異樣 ...

爸爸趁他不註意的時候,翻瞭翻他手機裡頭保存的聊天記錄 ...

就是這一翻,知道瞭他在學校裡發生的一切,頭皮都給氣炸瞭 ...

於是連忙打電話報警,把無良老師 Alice 告上法庭。

法庭上,Alice 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承認自己勾引小男孩,但她表示,這不是性侵,這是 " 愛情 "。

法官得知瞭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說瞭下面這番話:

" 你是一個聰明美麗,受過高等教育的現代女性。我很願意相信,你和你的學生之間,產生瞭愛情。但是作為一個成年人,一個教師,你需要做的,是保護和引導孩子們,走上正確的路,做出正確的選擇。而你沒有,你為瞭自己的私欲,誘導他走向瞭錯誤的路。"

" 你們可以覺得年齡不是問題。但是在法律這裡,年齡的確是一個問題。"

最後法官給出的判決,是判女教師 Alice 入獄 16 個月。

就是這麼一件事 ...

之所以說它頗具爭議 ...

是因為網友們普遍覺得,這個女的,她判得好輕啊!

案件報道的評論區,有人挖出瞭去年 3 月的一條新聞 ...

一個名叫 Adam Johnson 的前桑德蘭足球隊隊員,因為性侵未成年人,獲刑 6 年,還被罰瞭 5 萬英鎊 ...

根據報道,

Adam Johnson 卷入的性侵案,是他碰上瞭一個 15 歲的小迷妹。看著小迷妹身材惹火,就把她拉進自己車裡,動手動腳摸摸親親。但是並沒有發生實質的性關系。

因為這兩件事都鬧得沸沸揚揚,

對這次女老師的判決結果,網友們顯然有點怒瞭,:

" 桑德蘭球員親瞭一個未成年人就判 6 年,她才被判瞭幾年?真的有平等可言嗎?"

" 如果單單對比情節,桑德蘭球員判 6 年,這個女教師的所作所為,足夠被判終生監禁瞭。"

"Adam 親一下小女孩被判 6 年,法院糊塗瞭吧?"

當然,保有理智的網友,還是分析出瞭他們倆性質上還是有一定的區別 ...

"Adam 判得時間長,是因為案件還有更多細節沒透露給媒體吧。"

當然也不乏有給女教師洗地的 ...

" 也許小男孩的心理年齡已經 15 歲不止瞭呢?女教師和男學生,這類案件往往不能隻看年齡。在別的一些國傢,它連犯罪都說不上。"

" 完全同意樓上的說法。這個小男孩知道自己在幹什麼,並且很明顯,他樂在其中。她要是能等他長到 18 歲再發生關系就好瞭。"

好吧 ...

所以這件事,你們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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