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險!女子腳蹬高跟鞋踩共享單車後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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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一名女子穿著高跟鞋,站上共享單車後貨架網友供圖

穿著高跟鞋,站上共享單車書包架。這並不是在 " 演雜技 ",而確實發生在申城街頭。近日,這一幕正巧被過路的網友拍下,並發至微博。一時間,引發眾多網友的質疑和譴責。" 年紀輕輕,一點交通法規意識都沒有嗎?!"

" 花式載人 " 害人害己

從網友拍攝的照片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這輛共享單車正騎行在機動車道上,共享單車書包架上,竟站著一名穿著高跟鞋的女子。隻見她腰板挺直,雙手支撐著前方的騎車人,本該背在肩膀上的拎包,也因為無處掛靠,落在瞭手腕處。前座的騎車人明顯沒法完全掌握好平衡,他伸出左腳,踩在道路中間的隔離圍欄旁,尋求一個 " 支撐點 "。

據網友描述,照片拍攝於中山北一路附近,騎行人和 " 搭車人 " 疑似是一對情侶。

對於如此 " 花式載人 ",不少網友直呼 " 看不懂 ",有網友首先在留言區裡表示,這樣的行為可能看似 " 很酷 ",但不僅是在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同樣因也對開車人極端不負責。" 太危險瞭!單車一旦同機動車發生碰撞,後果肯定不堪設想。" 也有網友同時呼籲,要重罰非機動車的違法亂騎行為。

僅可載 12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

那麼,自行車究竟能否載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規定,自行車載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通常情況下,各省市在制定自行車載人規定時,都會有以下三個條件:1、隻能是市區不通行公交車輛的道路;2、隻能騎帶學齡前兒童;3、車輛前排配有安全坐椅。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中寫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載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一)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限載 1 名 12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二)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搭載 6 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使用固定座椅;(三)16 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駕駛自行車不得載人。也就是說,成年人別說 " 花式載客 ",壓根就不能坐在自行車後貨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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