囂張!深圳高速上奧迪司機朝比亞迪狂扔水瓶

03-16

強行變道加塞、扔水瓶

還逼停並排車輛!

這種情況你見過嗎?

這不是開玩笑

日前,這一幕就出現在瞭深圳!

2018 年 3 月 13 日下午 17 時,深圳交警接到網友微博舉報稱:一輛奧迪轎車在駕駛過程中反復強行變道,壓導流線強行加塞,影響到瞭整個後方車輛行駛,向並排的比亞迪小車扔水瓶!逼停比亞迪車!

這是什麼情況?

難道是“路怒癥”?

先來看這段舉報視頻

接到舉報後,深圳交警迅速展開調查,通過舉報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查詢到奧迪車主信息,通知其來交警隊“喝茶”。為及時固定證據與避免出現司機 " 頂包 " 情況的發生,蜀黍雙管齊下。一是迅速對行車視頻截圖留存,二是反復調取該車行駛軌跡以及高清監控視頻,確定該車駕駛人的大致面部特征,確保車輛駕駛人與到案當事人準確一致。

來吧,說說怎麼回事

通過筆錄詢問以及證據展示,當事人到案後對自己當時未打轉向燈、跨導流帶變道以及向車外扔礦泉水瓶的行為供認不諱。

蜀黍對司機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強調路怒行為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並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罰。

— 相關法律法規 —

駕駛機動車占用導流線行駛的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占用導流線行駛的處三百元罰款。

駕駛人向車外拋灑物品

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 58 條、第 126 條規定駕駛人、乘車人不得向車外拋灑物品,違反者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五百元罰款。

變更車道時影響正常行駛的機動車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 44 條第 2 款規定,在道路同方向劃有 2 條以上機動車道的,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相關車道內行駛的機動車的正常行駛。

根據《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 1 項規定,駕駛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未按照規定車道行駛,或者變更車道時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罰款。

在此,蜀黍希望每一位司機朋友

在日常生活中能文明規范駕駛車輛

切勿出現路怒行為

做一名“佛系司機” ~

好司機,都愛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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