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公公殺瞭自己的兒媳以及兒媳弟弟的命案。造成這場悲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傢庭瑣事。更令人心悸的是,兩名年幼的孫女目睹瞭這場慘劇。
昨日,記者從樊城區檢察院瞭解到這樣一起故意殺人案。
女童目睹慘案
11 歲的小昭有一種感覺。她無憂無慮的童年,突然就提前結束瞭。那一天,是 2017 年 5 月 30 日。
當天早上 6 時許,小昭和 7 歲的妹妹被爸爸喊瞭起來。他們從二樓下來之後,小昭看到媽媽站在樓上,對著一樓爺爺的房門大聲吵著。爺爺陰沉著臉,坐在屋子裡一聲不吭。
小昭說,媽媽越罵越氣,開始打電話喊人要攆走爺爺," 我勸媽媽別這樣,可她不聽我的。" 過瞭一會兒,小昭的小舅舅來瞭,站在旁邊,沒說話。接著,她的大舅舅也來瞭。
" 大舅舅看起來很生氣,手上拿著一根棒球棍。他上去用腳踹開瞭我爺爺的門。" 小昭說,她跟在媽媽和兩個舅舅的身後,一起走進爺爺的屋裡。接著,小昭的媽媽喊瞭一聲:" 把他的東西都砸瞭,趕他走。" 大舅舅就掄起棒子準備砸。
小昭無力阻攔這一切,她隻能眼睜睜看著。媽媽搬起桌子要砸爺爺,結果被爺爺奪下。然後,這對翁媳爭吵起來。媽媽扇瞭爺爺一巴掌,被激怒的爺爺忍不住還手,兩個人頓時扭打在一起。
小昭看到,小舅舅拉開瞭媽媽,跟爺爺相互廝打。想要上前幫架的媽媽和大舅舅又被爸爸攔瞭下來。
突然,小舅舅滿手鮮血地捂著肚子往門外跑,剛到門口,就倒在瞭地上。這一幕嚇壞瞭小昭,她慌忙從爺爺的屋裡跑瞭出去。
小昭已經記不清,是大舅舅先跑出來還是媽媽先跑出來的。她隻看到,爺爺追著媽媽一直打到通往二樓的樓梯道裡。她試圖分開他們,可爺爺將她推到旁邊,讓她不要多管。
接著,小昭看到媽媽被爺爺按倒在地,雙腿不停亂蹬。忽然,爺爺朝媽媽動瞭幾下手,媽媽就不再動彈瞭,隻是大口喘氣。
後來,爺爺轉身離開。小昭發現,爺爺的手裡有一把刀。
她的大腦一片空白,直到旁邊來人推瞭推她,讓她撥打 120,她才回過神來。
老漢涉嫌故意殺人罪
隨後,位於樊城的小昭傢陷入瞭一片混亂:鄰居聞聲趕來,救護車、警車呼嘯而至,哭喊聲、電話聲不絕於耳。
五六年前,小昭傢蓋瞭一棟兩層樓。從那時起,她的媽媽黎蕾就開始和她的爺爺趙大成爭吵不斷。可那麼多年過去瞭,大傢仍住在一起。小昭從來沒想過,這一次爭吵會鬧得如此嚴重。
她的媽媽和小舅舅被送往醫院後,再也沒有醒來,大舅舅被捅成瞭重傷。大夥忙著救人時,她的爺爺已經趁亂離開瞭現場。
當日 10 時許,小昭姑姑的電話突然響瞭,可還沒等她接起,電話立馬就斷瞭。來電人正是趙大成。
小昭的姑姑趕忙回撥過去,趙大成一開口就說他在附近的某商貿城,第二天上午就去自首。" 爸,不能等到明天。你現在就去自首,我們去接你。" 小昭的姑姑說著,喊上老公和弟弟就往該商貿城趕。
正當他們四處尋找趙大成時,接報趕到的民警在該商貿城附近抓住瞭趙大成。
5 月 31 日,65 歲的趙大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樊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 月 2 日,他被樊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近日,樊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趙大成持尖刀刺向黎蕾等人左胸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趙大成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該案屬於市檢察院管轄范圍,樊城檢察院於 8 月 25 日將該案報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慘案為何發生
歸案後,趙大成供述瞭慘案的起因。
5 月 29 日晚上 8 時許,趙大成在傢管教兩個孫女不要爭嘴罵人,因此被兒媳黎蕾怒斥,直到深夜 11 時才偃旗息鼓。
次日發生沖突後,趙大成被打得受不瞭,就從右邊褲子口袋裡拿出之前準備好的尖刀分別戳向他們。
這把刀平時被趙大成放在床邊。當天早上聽到黎蕾喊她弟弟來打他,他就把刀裝進褲子口袋裡," 他們老是欺負我,不是一回兩回來打我瞭。"
這起案件本身並不復雜,值得深思的是,為何一些瑣事竟然引發血案?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傢庭生活中的矛盾摩擦在所難免,如同五味 " 雜陳 ",處理得好,如同調味品,使生活更豐富、更多滋味,但若處理不當,就極可能成為悲劇發生的 " 導火索 "。
檢察官建議,當遇到傢庭糾紛或爭吵時,要學會與自己的壞情緒 " 打太極 ",不要急著爆發,一次糟糕的處理方式所造成的後果,往往是付出更大的代價去收拾殘局,此時更需要的是心平氣和,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對方想一想,多一些理解、包容。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矛盾激發後更要註意及時疏導,相互之間多溝通諒解。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可以向居委會等求助,不要因是 " 傢醜 " 而怕外揚。傢庭矛盾越積越多,越積越大,最終可能引發親人成仇、手足相殘等傢庭悲劇,切勿讓 " 調味品 " 變成 " 導火索 "。公公殺害兒媳和兒媳弟弟 孫女目睹慘案
2017-09-08 襄陽晚報 254 評
原標題:翁媳矛盾引發傢庭慘劇 檢察官提醒:傢庭矛盾應及時疏導
這是一個公公殺瞭自己的兒媳以及兒媳弟弟的命案。造成這場悲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傢庭瑣事。更令人心悸的是,兩名年幼的孫女目睹瞭這場慘劇。
昨日,記者從樊城區檢察院瞭解到這樣一起故意殺人案。
女童目睹慘案
11 歲的小昭有一種感覺。她無憂無慮的童年,突然就提前結束瞭。那一天,是 2017 年 5 月 30 日。
當天早上 6 時許,小昭和 7 歲的妹妹被爸爸喊瞭起來。他們從二樓下來之後,小昭看到媽媽站在樓上,對著一樓爺爺的房門大聲吵著。爺爺陰沉著臉,坐在屋子裡一聲不吭。
小昭說,媽媽越罵越氣,開始打電話喊人要攆走爺爺," 我勸媽媽別這樣,可她不聽我的。" 過瞭一會兒,小昭的小舅舅來瞭,站在旁邊,沒說話。接著,她的大舅舅也來瞭。
" 大舅舅看起來很生氣,手上拿著一根棒球棍。他上去用腳踹開瞭我爺爺的門。" 小昭說,她跟在媽媽和兩個舅舅的身後,一起走進爺爺的屋裡。接著,小昭的媽媽喊瞭一聲:" 把他的東西都砸瞭,趕他走。" 大舅舅就掄起棒子準備砸。
小昭無力阻攔這一切,她隻能眼睜睜看著。媽媽搬起桌子要砸爺爺,結果被爺爺奪下。然後,這對翁媳爭吵起來。媽媽扇瞭爺爺一巴掌,被激怒的爺爺忍不住還手,兩個人頓時扭打在一起。
小昭看到,小舅舅拉開瞭媽媽,跟爺爺相互廝打。想要上前幫架的媽媽和大舅舅又被爸爸攔瞭下來。
突然,小舅舅滿手鮮血地捂著肚子往門外跑,剛到門口,就倒在瞭地上。這一幕嚇壞瞭小昭,她慌忙從爺爺的屋裡跑瞭出去。
小昭已經記不清,是大舅舅先跑出來還是媽媽先跑出來的。她隻看到,爺爺追著媽媽一直打到通往二樓的樓梯道裡。她試圖分開他們,可爺爺將她推到旁邊,讓她不要多管。
接著,小昭看到媽媽被爺爺按倒在地,雙腿不停亂蹬。忽然,爺爺朝媽媽動瞭幾下手,媽媽就不再動彈瞭,隻是大口喘氣。
後來,爺爺轉身離開。小昭發現,爺爺的手裡有一把刀。
她的大腦一片空白,直到旁邊來人推瞭推她,讓她撥打 120,她才回過神來。
老漢涉嫌故意殺人罪
隨後,位於樊城的小昭傢陷入瞭一片混亂:鄰居聞聲趕來,救護車、警車呼嘯而至,哭喊聲、電話聲不絕於耳。
五六年前,小昭傢蓋瞭一棟兩層樓。從那時起,她的媽媽黎蕾就開始和她的爺爺趙大成爭吵不斷。可那麼多年過去瞭,大傢仍住在一起。小昭從來沒想過,這一次爭吵會鬧得如此嚴重。
她的媽媽和小舅舅被送往醫院後,再也沒有醒來,大舅舅被捅成瞭重傷。大夥忙著救人時,她的爺爺已經趁亂離開瞭現場。
當日 10 時許,小昭姑姑的電話突然響瞭,可還沒等她接起,電話立馬就斷瞭。來電人正是趙大成。
小昭的姑姑趕忙回撥過去,趙大成一開口就說他在附近的某商貿城,第二天上午就去自首。" 爸,不能等到明天。你現在就去自首,我們去接你。" 小昭的姑姑說著,喊上老公和弟弟就往該商貿城趕。
正當他們四處尋找趙大成時,接報趕到的民警在該商貿城附近抓住瞭趙大成。
5 月 31 日,65 歲的趙大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樊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 月 2 日,他被樊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近日,樊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趙大成持尖刀刺向黎蕾等人左胸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趙大成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該案屬於市檢察院管轄范圍,樊城檢察院於 8 月 25 日將該案報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慘案為何發生
歸案後,趙大成供述瞭慘案的起因。
5 月 29 日晚上 8 時許,趙大成在傢管教兩個孫女不要爭嘴罵人,因此被兒媳黎蕾怒斥,直到深夜 11 時才偃旗息鼓。
次日發生沖突後,趙大成被打得受不瞭,就從右邊褲子口袋裡拿出之前準備好的尖刀分別戳向他們。
這把刀平時被趙大成放在床邊。當天早上聽到黎蕾喊她弟弟來打他,他就把刀裝進褲子口袋裡," 他們老是欺負我,不是一回兩回來打我瞭。"
這起案件本身並不復雜,值得深思的是,為何一些瑣事竟然引發血案?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傢庭生活中的矛盾摩擦在所難免,如同五味 " 雜陳 ",處理得好,如同調味品,使生活更豐富、更多滋味,但若處理不當,就極可能成為悲劇發生的 " 導火索 "。
檢察官建議,當遇到傢庭糾紛或爭吵時,要學會與自己的壞情緒 " 打太極 ",不要急著爆發,一次糟糕的處理方式所造成的後果,往往是付出更大的代價去收拾殘局,此時更需要的是心平氣和,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對方想一想,多一些理解、包容。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矛盾激發後更要註意及時疏導,相互之間多溝通諒解。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可以向居委會等求助,不要因是 " 傢醜 " 而怕外揚。傢庭矛盾越積越多,越積越大,最終可能引發親人成仇、手足相殘等傢庭悲劇,切勿讓 " 調味品 " 變成 " 導火索 "。公公殺害兒媳和兒媳弟弟 孫女目睹慘案
2017-09-08 襄陽晚報 254 評
原標題:翁媳矛盾引發傢庭慘劇 檢察官提醒:傢庭矛盾應及時疏導
這是一個公公殺瞭自己的兒媳以及兒媳弟弟的命案。造成這場悲劇的原因,僅僅是因為傢庭瑣事。更令人心悸的是,兩名年幼的孫女目睹瞭這場慘劇。
昨日,記者從樊城區檢察院瞭解到這樣一起故意殺人案。
女童目睹慘案
11 歲的小昭有一種感覺。她無憂無慮的童年,突然就提前結束瞭。那一天,是 2017 年 5 月 30 日。
當天早上 6 時許,小昭和 7 歲的妹妹被爸爸喊瞭起來。他們從二樓下來之後,小昭看到媽媽站在樓上,對著一樓爺爺的房門大聲吵著。爺爺陰沉著臉,坐在屋子裡一聲不吭。
小昭說,媽媽越罵越氣,開始打電話喊人要攆走爺爺," 我勸媽媽別這樣,可她不聽我的。" 過瞭一會兒,小昭的小舅舅來瞭,站在旁邊,沒說話。接著,她的大舅舅也來瞭。
" 大舅舅看起來很生氣,手上拿著一根棒球棍。他上去用腳踹開瞭我爺爺的門。" 小昭說,她跟在媽媽和兩個舅舅的身後,一起走進爺爺的屋裡。接著,小昭的媽媽喊瞭一聲:" 把他的東西都砸瞭,趕他走。" 大舅舅就掄起棒子準備砸。
小昭無力阻攔這一切,她隻能眼睜睜看著。媽媽搬起桌子要砸爺爺,結果被爺爺奪下。然後,這對翁媳爭吵起來。媽媽扇瞭爺爺一巴掌,被激怒的爺爺忍不住還手,兩個人頓時扭打在一起。
小昭看到,小舅舅拉開瞭媽媽,跟爺爺相互廝打。想要上前幫架的媽媽和大舅舅又被爸爸攔瞭下來。
突然,小舅舅滿手鮮血地捂著肚子往門外跑,剛到門口,就倒在瞭地上。這一幕嚇壞瞭小昭,她慌忙從爺爺的屋裡跑瞭出去。
小昭已經記不清,是大舅舅先跑出來還是媽媽先跑出來的。她隻看到,爺爺追著媽媽一直打到通往二樓的樓梯道裡。她試圖分開他們,可爺爺將她推到旁邊,讓她不要多管。
接著,小昭看到媽媽被爺爺按倒在地,雙腿不停亂蹬。忽然,爺爺朝媽媽動瞭幾下手,媽媽就不再動彈瞭,隻是大口喘氣。
後來,爺爺轉身離開。小昭發現,爺爺的手裡有一把刀。
她的大腦一片空白,直到旁邊來人推瞭推她,讓她撥打 120,她才回過神來。
老漢涉嫌故意殺人罪
隨後,位於樊城的小昭傢陷入瞭一片混亂:鄰居聞聲趕來,救護車、警車呼嘯而至,哭喊聲、電話聲不絕於耳。
五六年前,小昭傢蓋瞭一棟兩層樓。從那時起,她的媽媽黎蕾就開始和她的爺爺趙大成爭吵不斷。可那麼多年過去瞭,大傢仍住在一起。小昭從來沒想過,這一次爭吵會鬧得如此嚴重。
她的媽媽和小舅舅被送往醫院後,再也沒有醒來,大舅舅被捅成瞭重傷。大夥忙著救人時,她的爺爺已經趁亂離開瞭現場。
當日 10 時許,小昭姑姑的電話突然響瞭,可還沒等她接起,電話立馬就斷瞭。來電人正是趙大成。
小昭的姑姑趕忙回撥過去,趙大成一開口就說他在附近的某商貿城,第二天上午就去自首。" 爸,不能等到明天。你現在就去自首,我們去接你。" 小昭的姑姑說著,喊上老公和弟弟就往該商貿城趕。
正當他們四處尋找趙大成時,接報趕到的民警在該商貿城附近抓住瞭趙大成。
5 月 31 日,65 歲的趙大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樊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6 月 2 日,他被樊城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近日,樊城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趙大成持尖刀刺向黎蕾等人左胸部等要害部位,造成兩人死亡、一人重傷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觸犯瞭《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鑒於趙大成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根據《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規則》的相關規定,該案屬於市檢察院管轄范圍,樊城檢察院於 8 月 25 日將該案報送市檢察院審查起訴。
慘案為何發生
歸案後,趙大成供述瞭慘案的起因。
5 月 29 日晚上 8 時許,趙大成在傢管教兩個孫女不要爭嘴罵人,因此被兒媳黎蕾怒斥,直到深夜 11 時才偃旗息鼓。
次日發生沖突後,趙大成被打得受不瞭,就從右邊褲子口袋裡拿出之前準備好的尖刀分別戳向他們。
這把刀平時被趙大成放在床邊。當天早上聽到黎蕾喊她弟弟來打他,他就把刀裝進褲子口袋裡," 他們老是欺負我,不是一回兩回來打我瞭。"
這起案件本身並不復雜,值得深思的是,為何一些瑣事竟然引發血案?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表示,傢庭生活中的矛盾摩擦在所難免,如同五味 " 雜陳 ",處理得好,如同調味品,使生活更豐富、更多滋味,但若處理不當,就極可能成為悲劇發生的 " 導火索 "。
檢察官建議,當遇到傢庭糾紛或爭吵時,要學會與自己的壞情緒 " 打太極 ",不要急著爆發,一次糟糕的處理方式所造成的後果,往往是付出更大的代價去收拾殘局,此時更需要的是心平氣和,換位思考,設身處地為對方想一想,多一些理解、包容。
檢察官提醒廣大市民,矛盾激發後更要註意及時疏導,相互之間多溝通諒解。一些難以解決的問題可以向居委會等求助,不要因是 " 傢醜 " 而怕外揚。傢庭矛盾越積越多,越積越大,最終可能引發親人成仇、手足相殘等傢庭悲劇,切勿讓 " 調味品 " 變成 " 導火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