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豐送救命藥延誤致病人去世 律師 : 順豐擔責

10-18

文 |AI 財經社唐煜

編 | 楊舒芳

因為送遲瞭一劑 " 救命藥 ",順豐被推上輿論風口。

據媒體報道,王先生的親戚因腦幹出血在四川閬中一醫院搶救,急需一種叫 " 申捷針 " 的藥。10 月 9 日,王先生委托同事在浙江省人民醫院購買藥品,並用順豐快遞把藥品送回四川老傢,接單的快遞員承諾 4 天以內可以送達。根據單號查詢,當晚 12 點左右,快件就運到瞭杭州瓜瀝集散中心,但是第 3 天時,卻發現藥品被運到瞭昆明。直到第五天下午,病人已經腦死亡,藥還在路上。

圖片來源於法制晚報

不過,冬雷腦科醫生集團核心專傢、上海國際醫學中心主任醫師李東波告訴 AI 財經社,申捷算不上救命藥,腦幹出血是否會死亡,不取決於用不用申捷。

但未遵守承諾如期配送藥品,順豐仍難逃其責。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稱,依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該事件中順豐快遞公司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藥品寄送者王先生有權要求順豐在實際損失范圍內承擔違約責任。

律師:順豐未如期配送藥品,應承擔違約責任

10 月 16 日 14:08,順豐公司官方微博就此事發佈聲明。

聲明稱,當前病人仍在四川省南充市閬中人民醫院接受治療中,不存在因為藥品延誤導致身故。因所寄藥品為粉末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無法通過航空方式寄遞。後快件因中轉環節操作失誤,導致延誤一天,客戶最終於 14 日 14:19 分簽收。

順豐方面表示,對於寄遞過程中出現的操作失誤,絕不推諉。並向患者及其親屬致以真誠慰問。

據法制晚報報道,當天下午 3 點左右病人死亡,現在遺體已經運回老傢進行安葬。

托人買藥並寄送藥品的王先生表示,因為當地沒有藥物,隻能在杭州托熟人買到。選擇快遞郵寄藥物有考慮時效延誤的風險,但老傢到杭州也得耽誤 2 天時間,覺得順豐一直口碑不錯,且快遞承諾四天一定能到,因此選擇相信順豐。

事情被報道後,順豐成都公司工作人員趕赴閬中見到瞭傢屬,還帶瞭一萬元慰問金,但被傢屬果斷拒絕,最後雙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

王先生希望順豐在他指定的媒體登報道歉,並拿出針對藥品郵寄的可行措施。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新年告訴 AI 財經社,藥品寄送者王某將藥品交付快遞公司並支付快遞費的行為,實際上與順豐之間形成瞭一個合同關系。在這個合同關系中,王某的合同義務是支付合同價款,而快遞公司的義務是按照約定按時且保證質量將藥品送到指定收件人地址。在王某履行瞭付款義務的情況下,快遞公司未按照承諾如期配送藥品,構成事實上的違約。

腦科專傢:申捷針非救命藥

這款被媒體稱為 " 救命藥 " 的申捷針,藥學名是 " 單唾液酸四己糖神經節苷脂鈉 "。

其產品信息顯示,主要用於治療血管性或外傷性中樞神經系統損傷和帕金森病。在病變急性期,每日 100mg,靜脈滴註;2-3 周後改為維持量,每日 20-40mg,一般 6 周。

冬雷腦科醫生集團核心專傢、上海浦南醫院主任醫師王威告訴 AI 財經社,申捷並不是所謂的救命藥,而是一類神經營養藥物,用來修復受損的神經細胞,對已經壞死的神經組織沒有效果。

冬雷腦科醫生集團核心專傢、上海國際醫學中心主任醫師李東波也表示,申捷算不上救命藥,腦幹出血是否會死亡,不取決於用不用申捷。

托人買藥並寄送藥品的親屬王先生接受采訪時稱,治療方案是醫生經過評估以後確定的,這已經是最佳的方案。沒有轉院或者找專傢,並不是因為經濟問題。他也不認為順豐公司延誤瞭快遞是導致病人腦死亡的原因,但是承諾最晚四天送到、直到第六天下午才送到也是事實。

律師張新年表示,快遞公司是否要對死者的死亡承擔責任,關鍵要看快遞員的失誤行為導致的藥品延誤送達事實與死者的死亡結果之間有沒有因果關系。如果說該藥品並非客觀上的救命藥,且並非救治死者的唯一救命稻草,快遞公司可以不用為死者的死亡結果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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