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夜酒”惹禍!的哥被拘交警提示四註意

10-06

新晚報記者 王鐵軍

" 十一 " 長假裡,親人團聚歡慶時刻也是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等的多發時期,交警將加大對酒駕違法的提示及查處力度。

3 日 10 時 20 分許,齊齊哈爾建華交警大隊民警在二院崗地執勤時,發現一輛黑 BT3*** 號牌的出租車由北向南闖紅燈通過,到達崗地南口處被民警示意停車接受檢查。在檢查中,民警與駕駛員王某交談時發現其身上有酒味兒,隨後執勤民警將駕駛員帶回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到達大隊後,民警對駕駛員王某進行呼吸式酒精檢測,結果為 32.9 毫克 /100 毫升,屬於酒後駕駛。經過詢問得知,2 日晚 20 時許,王某在一傢飯店吃飯,喝瞭半杯白酒,隨後又去參加車隊的聚會,喝瞭 3 瓶啤酒,然後就回傢睡覺瞭。早上起來出車幹活,因註意力不集中就闖瞭紅燈,結果被查出酒後駕駛。

目前,交警部門對駕駛員王某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行為給予罰款 5000 元,行政拘留 15 日,吊銷駕駛證的處罰,且 5 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駛證。

交警提示:

1、酒後駕車不會以酒後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人體血液酒精濃度專業測試結果為標準。

2、酒後駕駛是誘發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也是交警部門重點打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3、廣大駕駛人節日期間飲酒莫貪杯,確保第二天駕車時精力旺盛,頭腦清醒。

4、駕駛人應守法駕駛,自覺抵制酒駕違法,建議傢人朋友相互提醒、監督,不要心存僥幸。

編輯 張堃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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