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心理罪 犯罪側寫追出公園捆綁女屍案

10-30

本期人物:

王龍,53 歲,漢族,畢業於中國醫科大學法醫專業,中共黨員,現任沈陽市公安局刑偵禁毒局技術一處處長。

自 1989 年參加工作以來,王龍始終工作在刑偵第一線,參與偵破案件數萬起,榮立個人一等功一次,個人二等功四次,個人三等功十餘次。並先後被授予 " 遼寧省人民滿意政法幹警 "、" 沈陽市公安局優秀共產黨員 "、" 沈陽市公安局人民滿意民警 "、" 沈陽市公安局刑偵系統破案能手 " 及 " 沈陽市刑偵十佳民警 " 等榮譽稱號。

核心提示:

青年公園湖岸邊發現白色編織袋中被捆綁的神秘女屍,身上留下花紋狀的印痕來自哪裡?

曾出現在現場的出租車,卻隻是司機下車小解,偵破線索中斷,真正的兇手隱藏在哪?

時隔一月,類似兇案再次發生,一輛 " 倒騎驢 " 警方鎖定瞭兇手所在地點。但沒有想到,大量摸排之後沒有結果。

而真正的兇手,正是忙上忙下協助警方摸排調查的他?

影視作品《心理罪》中,對犯罪嫌疑人的行為、動機、心理過程、心理特點等進行分析,並總結描述出人物形象及活動特征,鎖定罪犯,其中不乏誇張的成分。

現實中的刑事偵查中,王龍的犯罪側寫通過案發現場等留下的大量線索對罪犯的特征進行推斷,終將犯罪嫌疑人繩之以法。

案件一:青年公園發現捆綁女屍 兇手竟然是他

第一幕:青年公園河邊發現捆綁女屍

2009 年 10 月 10 日,正在辦公室值班的王龍電話響起,電話中對方話語急迫,剛剛發生瞭一起命案,地點在沈陽青年公園。

掛斷電話,王龍喊上處裡值班的法醫,披上衣服立即出門。

初秋的下午,天氣有些微涼,沈陽公園內休閑的市民仍然不少。此刻青年公園東側湖邊,不少圍觀市民聚集在警戒線外,註視著警方的一舉一動。

經現場瞭解,是一位市民報案,稱在在湖岸邊不到 1 米的位置發現瞭一個巨大的白色編織袋。

" 我以為是有人扔的什麼東西,出於好奇,打開一看,竟然是 ……" 這位報警市民沒想到,編織袋內,竟然是一具被捆綁的女屍。

王龍到現場看到,包裹著女屍的編織袋已經打開,一根尼龍繩放在編織袋旁邊。報案人稱,是自己解開瞭這段紮緊袋口的尼龍繩。

被從袋子裡解放出來的女屍,被捆綁著呈 U 型蜷曲著,頭和腳朝向東,頭部套著一個黑色帶提手的塑料袋,臀部被另一個編織袋包裹,腳部也被尼龍繩捆綁。

王龍註意到,兩個編織袋相同,兩條尼龍繩也相同。

顯然,青年公園並不是這起命案的第一現場,是被人拋屍在這裡。

女屍的身份是什麼?被什麼人拋屍在這裡?所有的問題在王龍的腦海裡打轉。

第二幕:犯罪側寫重建現場

通過對女屍的檢查,王龍註意到,女屍身上已經有瞭屍斑,說明死亡已經有一段時間;同時在女屍身上有花紋狀的印痕,說明這名被害人死後,屍體曾經在某個地方停放,因此印上瞭墻面或者地面的花紋。

王龍推斷,兇手殺人後不是立即拋屍,而是有過停放。因此,兇手很可能是獨居,這樣才有停放屍體的條件,不被別人發現。

兇手用瞭兩個編織袋對女士進行瞭裝裹,並且利用尼龍繩捆綁得很細致,說明兇手很可能是從事相關勞動,且生活在對比較大的編織袋和尼龍繩比較容易找到的地方。

並且,將被害人屍體從自己的住處拋屍在青年公園的湖邊,兇手一定有運輸屍體的工具," 車輛或者是‘倒騎驢’。"

青年公園東側是五愛街,南側是文藝路,西側是青年大街,北側是西濱河路。王龍推測,第一現場很可能在五愛街方向。

第三幕:可疑出租車曾在此處停留

通過調查青年公園周邊的監控錄像,警方發現,就在接到報案前不久,曾經有一輛出租車曾經過附近,並有過短暫停留。

那麼,這輛出租車為何在此停留?會不會與這起命案有關?

辦案民警分析,出租車具備運送屍體的條件,又在拋屍的時間在附近停留,有作案的可能,因此立即對這輛出租車展開排查。

然而之後的調查卻讓辦案民警大失所望,這輛出租車的確在案發現場周圍停留過,但是司機隻是下車方便瞭一下,與案件沒有關系。

這條線索斷瞭,真正的兇手又從何查起?

第四幕:捆綁女屍又出現瞭 漂在青年公園河上

正在辦案民警們整理思路,重新尋找線索展開調查。讓所有人吃驚的是,案件再次發生,兇手的作案手法如出一轍。

2009 年 11 月 11 日,距離捆綁女屍案相距正好一個月,沈陽青年公園的寧靜被再次打破。

一名住在公園附近的女居民當日中午 11 時許,去愛人單位送點東西,路過青年公園的時候發現湖內有一個編織袋,看形狀可能裡面是人,於是找來愛人查看," 打開一看,果然是一個女的。"

經過現場勘驗,此次發現女屍的地點位於青年公園內湖面東北角,發現裝著屍體的編織袋在湖水中,距離岸邊很近。

與之前發生的案件不同,這次的編織袋口是敞開的,屍體也沒有蜷曲,而是頭朝西在水中,腳朝東在水面仰臥,頸部和腳部被尼龍繩纏繞捆綁,系著死結。

通過兩起案件現場物證,分析兇手應為同一男子

第五幕:可疑 " 倒騎驢 " 浮出水面 鎖定案發第一現場

通過對第二起案件發生時間,發現屍體地點周圍的監控進行偵查,警方很快發現,一輛 " 倒騎驢 " 非常可疑。

這輛 " 倒騎驢 " 在案發現場也有過停留,且當時倒騎驢上可以明顯看到承載著重物。

與此同時,針對王龍的懷疑方向,民警立即對五愛地區進行大規模摸排調查。

通過兩方面的偵查,警方很快將目標鎖定在五愛街附近一處老舊的居民樓中的兩個單元內。

王龍和偵查員們一起趕到該居民樓,王龍一眼就認出,在其中一個單元門前的 " 倒騎驢 " 正是曾經在視頻監控中出現那輛,而且 " 倒騎驢 " 的一個輪胎由於曾經運輸過重物,已經癟瞭。

真兇很可能就隱藏在這兩個單元中,這大大鼓舞瞭偵查員的士氣。但據調查的結果卻再次讓人失望。

偵查員們將兩個單元的住戶全部進行篩查,卻沒有任何發現。

已經近在咫尺的兇手到底隱藏在哪裡?

第六幕:忙上忙下協助警方排查 兇手竟然是他

" 物業!還有物業!" 重新整理思路,王龍突然想到,雖然對兩個單元的住戶進行瞭篩查,但是物業辦公地點也在這兩個單元,那麼兇手會不會是物業的人?

提出瞭自己的看法,偵查員立即對物業辦公室和值班室進行瞭檢查。王龍發現,在物業值班室內,地磚上的花紋與第一起案件中女屍身上的印痕極為相似。

而經常住在這個值班室物業雜工老王(化名)就在剛才還協助偵查員篩查住戶,忙上忙下,積極異常。

第七幕:案中追出陳年舊案 石頭縫找出被害人證件

果然,經過突審,老王承認瞭殺人拋屍的犯罪事實。

原來,40 多歲的老王不是本地人,在沈陽打工,多年獨居。案發前以處朋友的名義分別將兩名被害女子誘騙其住處,發生關系後,因瑣事產生矛盾將兩名被害人殺害。

在接下來的審訊中,老王還交代瞭一起多年前在本溪的一起殺人案件。按照老王供述,當地警方在本溪某處山上的石頭縫中找到瞭被害人的證件等證據。

案件二:拔罐女技師被害 消失的垃圾袋中找到嫌疑人線索

第一幕:拔罐女技師上門服務公寓被害

" 我女朋友被人害瞭。"2015 年 6 月,沈陽警方接到一男子邵某報警,電話中帶著哭聲,稱自己的女朋友杜某被人殺害,地點是沈陽市鐵西區北一路某處公寓中。

邵某稱,女友杜某 31 歲,是一名正規的中醫技師,可提供上門服務。

事發當日,邵某接到女朋友電話,讓邵某去鐵西區北一路的某處公寓接自己," 電話裡我就聽出聲音不對,嗷嗷喊。"

然而,當邵某趕到女朋友所稱的公寓時,叫門怎麼也叫不開。隨後,邵某到公寓樓下找到保安開門。

當門打開,邵某卻發現女友杜某已經倒在屋內床邊的地面上已經死亡。

第二幕:打掃過的房間 垃圾袋神秘消失

王龍帶著人趕到現場勘查。經過現場瞭解,案發現場的公寓房間是一個日租房,老板稱,租下公寓的是名年輕男子,租期就是一天。沒有退房人就不見瞭。

" 這顯然是被人清理過的房間。" 王龍註意到,這是一個單間戶型,門和門鎖都沒有被破壞的痕跡。

王龍進入現場,看到走廊北側是臥室,地面鋪著卡其色地板革。臥室內有一個雙開門衣櫃,衣櫃前地面擺放著塑料桶、煙灰缸、空調遙控器。

沙發邊有一張雙人床,鋪著的白色床單上,王龍發現留有黃色斑痕。

死者杜某的屍體就在床位地面上。王龍註意到,杜某仰臥在地面,穿著白色 T 恤,橘色褲子,黑色襪子。

王龍有些奇怪,雖然在茶幾上留下瞭一塊糖紙,但沒有留下其他的生活垃圾。房間既然被人租下,有使用過,卻隻留下這麼點痕跡,顯然是被整理過。

那麼整理過應該會留下垃圾,垃圾袋卻消失瞭," 一定是被兇手帶走瞭。"

第三幕:監控錄像中男子閃現 手中垃圾袋再次消失

找到消失的垃圾袋就能找到兇手留下的線索,王龍對此深信不疑。

通過對公寓物業人員詢問,警方得知,全樓的垃圾都仍在附近的垃圾箱中,而垃圾箱的垃圾被裝上垃圾車。

雖然垃圾車還沒有離開,但車內已經堆積瞭上萬袋垃圾。恰巧,該公寓的一名女住戶丟失瞭一枚訂婚戒指,正要從垃圾車入手尋找,王龍派出人員協助,正好同時翻查兇案現場消失的垃圾袋。

但王龍心裡清楚,單單這樣尋找希望並不大,一個是在數萬袋垃圾中找到消失的那一袋如同大海撈針,而且被大量垃圾堆放後,物證也有被污染的可能。

同時,王龍也指派偵查員調取瞭公寓內的監控錄像。在查看監控錄像時,王龍註意到,一名模糊不清的男子走到公寓大堂,卻消失瞭幾秒。而就在這名男子消失幾秒後,之前手中拎著的一袋東西卻不見瞭。

兇手會不會是他?他手中拿著的是什麼?會不會就是消失的垃圾袋?

" 馬上到這個監控位置找找。" 王龍發現,男子消失的位置正是監控攝像頭所在位置,其消失的幾秒,恰好是監控攝像頭下方。

也正是在這處位置,消失的垃圾袋在墻邊的暖氣片後面被找到瞭," 如果不是特意來找,可能連保潔員也很難發現這後面藏著東西。"

第四幕:垃圾袋翻出證據鎖定真兇

果然不出王龍所料,在這袋垃圾中,偵查員們翻出瞭吃剩下的果核、喝過的酸奶等證據,警方很快將真兇抓獲。

經過審訊,犯罪嫌疑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原來,這名男子特意從外地來沈陽,先租下瞭一間日租房,再約女技師上門服務。

其約瞭杜某上門後,企圖與杜某發生性關系,被杜某拒絕,杜某發現危險給男友打電話求救。

沒想到,這名男子因要求沒有得到滿足,惱羞成怒殺死瞭杜某。之後為逃避追查,清理瞭房間內自己留下的痕跡。

卻沒有想到,自己藏起來的垃圾袋還是被王龍找到,被警方抓獲。

遼沈晚報 · ZAKER 沈陽記者 呂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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