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吳安娜 記者 林清智)法院要對老賴實施司法拘留 15 日,沒想到幹警在異地執行時,被執行人極不配合,他的親屬們還阻撓幹警執法,其中一名大媽竟然一屁股坐在瞭警車的引擎蓋上 ……2 月 28 日,鎮江市丹徒區人民法院披露瞭此案的處理結果。
據法院工作人員介紹,鎮江市丹徒區某船舶修造廠與鎮江某公司互有生意往來,2016 年 11 月 21 日,雙方簽訂《協議書》一份,載明後者給付修造廠損失和補貼款等共計 55 萬元,如一方違反協議,補貼對方經濟損失 15 萬元。
截至 2017 年 3 月,修造廠收到欠款 23 萬元,剩餘的 32 萬元遲遲沒有下文,廠方遂訴至法院。丹徒法院經審理後,依法判決該公司給付修造廠欠款 32 萬元及違約金 15 萬元。判決生效後,該公司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廠方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丹徒法院承辦人戴瑞偉多次電話聯系被執行人到法院進行談話,但對方態度強硬,拒不到法院接受談話、申報財產。之後,執行幹警兩次上門,被執行人也一直避而不見。為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經合議庭合議,法院決定對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周某實施司法拘留 15 日並處以相應罰款。
今年 2 月 23 日上午 9 點,根據修船廠提供的線索,戴瑞偉帶著執行團隊趕赴周某在泰州所經營的一傢船舶廠,打算對其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周某見到執行幹警後,態度十分傲慢,拒不配合法院執行。見此情景,戴瑞偉當機立斷,一個眼色知會周圍在場幹警後,自己先快步上前控制瞭周某的雙手,其餘幹警則合力給周某戴上瞭械具。
就在戴瑞偉準備帶走周某時,在周某廠裡工作的幾名親屬沖出來欲阻撓執行幹警離開,其中,有一名年長女子爬上瞭周某所在的警車。戴瑞偉考慮到在外地執行,時間不宜拖得太久,且主要任務已經完成,於是,自己一邊和周某傢屬說明情況,一邊安排執行團隊成員與當地派出所取得聯系。最終,在當地派出所人員的協助下,執行幹警順利將周某帶回瞭鎮江。
" 他(周某)在拘留所裡態度已經有所轉變,同意先給付 10 萬元。我們也與申請執行人取得瞭聯系,這兩天會盡快安排雙方談話,看看是否能夠達成和解協議。總之,我們會最大限度實現當事人勝訴權益。" 戴瑞偉說。
(編輯 夏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