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沒有喝酒
卻被測出 " 酒駕 "
女司機百口莫辯
堅稱自己沒有喝酒
15 分鐘後交警再測
結果顯示為 0mg/100ml
這竟和許多人喜歡用的
這個東西有關
3 月 5 日下午,高速交警宜昌大隊在宜昌收費站開展查處酒駕違法行為的專項行動。當民警對一位鄂 E 牌照的紅色馬自達女駕駛員采用酒精快測棒檢測時,快測棒紅燈亮起,表示有酒駕嫌疑,民警立即指揮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民警詢問其是否喝瞭酒,女司機堅稱自己沒有喝酒。女司機解釋說,剛剛午餐時吃過大蒜,見到警察查酒駕,為避免口氣的味道尷尬,就用口氣清新劑噴過,是不是這個原因造成的?
民警采用吹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女司機再次檢測酒精含量,測試結果為 54mg/100ml,超過瞭 20mg/100ml 的飲酒駕駛標準,該女子涉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女子再次提出是否是因為口氣清新劑的原因導致檢測出酒駕,並向民警出示瞭隨身攜帶的口氣清新劑,瓶身上標明的主要成分中確實有乙醇。
於是民警讓該女士等候 15 分鐘再次測試,第二次測試的結果顯示為 0mg/100ml,即沒有酒精含量。這下真相大白,原來的確是含有酒精成分的口氣清新劑惹的禍。女士這才松瞭口氣,並表示她沒註意到口氣清新劑中含有酒精成分。
不少網友關心
開車不能使用類似的
口氣清新劑瞭嗎?
高速交警提示
開車之前,請盡量避免食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和口氣清新劑。如果誤食含有酒精成分的食物,遇到交警查處酒駕,應及時向民警說明情況。
(編輯 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