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 1700 元去看周傑倫演唱會 結果被攔門口

03-15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艾傢靜 記者 何潔)伴隨蘇州的各類演出、賽事越來越多,一些不法分子也嗅到瞭其中 " 商機 "。近日,蘇州高新區(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瞭一起這樣的案件,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兩名小夥以每張 50 元的價格,買到 20 張假的周傑倫演唱會蘇州站門票,隨後以八九百的價格賣出 10 張,獲利 7000 元。

2017 年 9 月 14 日,距離周傑倫蘇州演唱會還有兩天,一票難求讓歌迷小陳很是煎熬。無奈之下,他在網絡平臺上搜索,看到有人發帖轉賣高價票,於是便與其聯系約定在地鐵站口交易。

見面後,小陳仔細察看瞭票面,還用手機掃瞭票上印的二維碼,顯示票沒問題。" 當時還通過票務 APP 查瞭一下防偽編碼,結果也顯示是真票。" 小陳就爽快支付 1700 元買瞭兩張。但沒想到,到檢票入口時被識別出是假票,於是小陳報警。

法院審理查明,2017 年 9 月 13 日,小夥任某、畢某從北京攜帶偽造的周傑倫蘇州演唱會門票 20 張至蘇州倒賣。據任某在庭審時供述,假票是他通過廣州的哥們以每張 50 元的價格買到的。隨後,畢某在網上發佈轉讓門票的帖子。兩人於 9 月 14 日先後 5 次共向他人出售 10 張門票。

最終,法院以犯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分別判處兩小夥拘役 3 個月,緩刑 4 個月,並處罰金 7000 元。

據承辦法官介紹,演唱會門票並非僅僅是一張 " 紙 " 那樣簡單,其在法律上屬於能夠以貨幣形式表現,具有一定經濟價值的有價票證。法官指出,對於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而言,隻要以營利為目的,並有購買或者倒賣的行為即構成犯罪既遂。

(編輯 郭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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