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 18 根大金鏈,花 2 萬租寶馬“助陣”弟弟婚禮

10-30

2017 年 3 月 12 日早上,位於寧鄉縣八一路的金玉堂珠寶首飾店準時開門營業。店員沒有等來顧客,卻等來一名全副 " 武裝 " 的男子。該男子一手拿刀一手拿鐵錘,瘋狂砸爛櫃臺玻璃,搶走 18 根黃金項鏈後揚長而去。

男子搶劫是為瞭給弟弟結婚撐 " 面子 "。就在當天,他特地將兩條項鏈賣瞭 3 萬餘元,花瞭一半的錢租瞭一輛寶馬車。

" 後悔瞭有什麼用。"10 月 30 日上午,該男子站在寧鄉法院大審判庭被告席上。最終,男子因犯搶劫罪獲刑 12 年,並處罰金 1 萬元。

" 弟弟要結婚,作為大哥要出點力。我的車抵押出去瞭,在外面還欠瞭錢。"2017 年 3 月初,傢住寧鄉縣的楊某預謀搶劫他人財物。隨後幾天楊某在寧鄉縣城尋找作案對象,經過仔細觀察後確定搶劫寧鄉縣玉潭街道八一路的金玉堂珠寶首飾店,楊某為此對八一路周圍進行多次踩點。

地點定好後,楊某開始準備工具。3 月 10 日,楊某來到長沙市高新區雷鋒機電市場內購置瞭作案工具柴刀、鐵錘等。為瞭方便作案,楊某在當天同日晚上來到寧鄉城郊街道一小區地下車庫偷走瞭一臺男式兩輪摩托車。之後,楊某繼續在首飾店附近踩點。

楊某心知搶劫不能正大光明走進去,得把自己偽裝起來讓別人認不出,於是在 3 月 12 日 7 時許,楊某來到寧鄉縣城郊街道一小區地下室,盜走瞭一件藍色雨衣、一頂紅色頭盔。準備充分的楊某隨後攜帶作案工具柴刀、鐵錘等,並戴著頭盔騎摩托車至八一路金玉堂珠寶店外面。8 時 40 分許,見店內隻有幾名女性工作人員,楊某立即沖進去,持柴刀、鐵錘對店內員工進行威脅,隨後用鐵錘砸破櫃臺玻璃搶走櫃臺內 18 根黃金項鏈。經鑒定總價值 151636 元。

當天中午,楊某將其中 16 根項鏈藏匿好後,將搶來的 2 根黃金項鏈賣瞭 37270 元。楊某拿部分錢還瞭欠款,之後交瞭 2 萬押金,以每天 798 元的價格租瞭一輛寶馬車。" 我答應過我弟弟在他結婚的時候會開一輛車回來。"

3 月 13 日下午,楊某被警方抓獲。這天正是他弟弟結婚的日子。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圖 / 視頻華劍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