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網購紅糖,結果大姨媽過瞭紅糖都沒到

09-01

近年來,我國快遞業務迅猛發展,在為消費者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暴力分揀、私拆包裹、快遞延誤、快件損毀或丟失、假簽收、個人信息泄露等。中消協與各地消費者協會此前就《快遞暫行條例 ( 征求意見稿 ) 》向廣大消費者征集意見,共收到修改意見 292 條。意見反饋最集中的是有關快件延誤、丟失、損毀的賠償問題,占比達到一成。

快遞 " 龜速 " 的確令消費者頭疼,成都市民廖女士在生理期前網購瞭一包紅糖,結果過瞭八天包裹仍在路上,這讓她頗為 " 無語 "。就此記者相繼采訪多傢業內公司瞭解到,目前快遞企業對此並無統一的賠付標準,消費者要維權並不容易。

等瞭 8 天紅糖還在路上

消費者點差評瞭事

網購已經成為市民不可或缺的生活方式,傢住成都的廖女士就是其中一位。8 月 23 日晚,為瞭準備 3 天後的生理期,她在電商平臺購瞭一袋紅糖。本以為可以順利到達。可是直到 31 日,訂單追蹤上顯示包裹仍然沒有到成都。

根據廖女士提供截圖,記者發現訂單自 24 日正式攬收後,從昆明站發往 " 廣州中心 ",隨後又發往廣東茂名。但奇怪的是,隨後包裹再次發往 " 廣州中心 "。往來三遍以後,終於發往成都。不過時間卻已經耗去 7 天。

" 現在我的生理期都快過瞭,這包紅糖還沒有到,我估計過瞭也不會到瞭。" 廖女士告訴記者,由於實在等不到這個包裹,她便在商店購買瞭一袋紅糖。對於此次網購體驗,她無疑是失望的。不過,她的回應也隻是點個差評而已。" 不然還能怎麼辦?"

事實上,記者采訪瞭幾位消費者,對於快遞延誤的態度也是無可奈何。" 東西本來就不貴,耽擱幾天最多下次就不去這傢店瞭,找快遞投訴太麻煩。"

落地成都:快遞延誤賠付主要靠協商

記者查閱發現,中消協與各地消費者協會發佈的《快遞暫行條例 ( 征求意見稿 ) 》就投遞時限有一句話內容:"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承諾的時限完成遞送服務。因特殊原因導致承諾的時限發生變更的,應當征得用戶的同意。" 而在收集到的修改意見 292 條當中,最集中的就是是有關快件延誤的意見。

據瞭解,從 2012 年 5 月 1 日開始實施的《快遞服務》系列國傢標準規定,除瞭與顧客有特殊約定(如偏遠地區)外,快遞公司服務時限應滿足以下要求:同城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 24 小時,國內異地快遞服務時限不超過 72 小時,若同城快遞超 3 天、異地快遞超 7 天不到,算徹底延誤時限,消費者應獲延誤賠償。

不過,針對快遞延誤企業具體應該如何賠償?記者采訪瞭成都數傢快遞企業,發現並無統一標準。成都韻達一位站點負責人劉先生告訴記者,如果發生快遞延誤的情況,一般情況下是與消費者協商賠付," 我們站點一般就是延期一天按 10 塊錢的標準來做。但是如果遭遇地震、飛機延誤這些不可控的因素導致延誤,我們是沒有賠償的。"

中通四川總經理孟峰告訴記者,目前而言針對快遞延誤公司也沒有統一的標準。" 我們分公司層面還是與消費者協商為主,盡量滿足消費者的要求。快遞超過 7 天還沒到消費者手裡,我們就按照丟件的標準賠償。此外我們內部也會有處罰,快件晚一天公司會處罰相關人員 50 塊錢。"

不過他坦言,與消費者協商的處理方式也會帶來一些問題,比如延誤的損失界定容易引起爭議。" 不太好做。事實上如果相關部門出臺具體的東西,對消費者和企業都有保護。"

業內說法:" 快遞延誤險 " 難推行

快遞咨詢網首席顧問徐勇告訴記者,目前整體而言快遞時間超過 7 天的情況非常少,但發生延誤,企業應當如何賠償在法律上還沒有具體標準。

一般而言,快遞延誤有兩種情況,一種是雙方已約定送達時間的快遞,另一種則是無特別約定的普通快件。" 前者一般會有較為明確的賠付方案,但是後者一直是模糊地帶。" 徐勇說,在國外,快遞發生瞭延誤的情況一般是退費處理。國內而言,他認為,一方面相關部門應該對延誤情況作出具體的賠付標準,另一方面,對速度有要求的消費者也應該選擇快遞企業的相應服務。

" 就拿快遞遺失來說,企業事實上也有相應的保險服務,但是大多數消費者是沒有選擇這項服務。" 對於業內人士提出的 " 快遞延誤險 "。他也認為價值不大。" 對於一般的快件,沒有多少人會買這種保險的,因為沒有太大的必要。"

(編輯 魏如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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