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錢時忙著微信聊天忘瞭點 ATM 機上的 " 確定 " 鍵,回傢後意識到瞭自己的疏忽,孫女士懊悔不已。
事後,通過查看銀行內的監控錄像孫女士發現,自己當時存進去的 6600 元錢被後來的一位年輕的短發女子取走。
存錢時微信聊天錢沒存進去
10 月 2 日下午 4 點 30 分許,瓦房店市民孫女士在轄區中國銀行中街支行內的 ATM 機上存錢,可她把錢存進去後卻沒有按 " 確定 " 按鍵。據孫女士介紹,當時她存進去的一共 6600 元錢現金,機器剛將她放進去的錢吞入,這時她的手機來瞭一條微信。" 忙著微信聊天我就忘記瞭錢放進去後還需要再在機器上按‘確定’,這樣才能存款成功。" 孫女士說,自己當時分神瞭,錢沒存進去,卡也沒有取出來,她就這樣離開瞭 ATM 機。
當天晚上 8 點多,孫女士回到傢後尋找自己的那張銀行卡,但無論如何也找不到,仔細回憶自己的存錢過程,她才恍然大悟,意識到瞭自己當時存錢時操作上有疏忽。之後她趕緊再次又回到那臺她存錢使用的 ATM 機上尋找,然而她的錢和卡早已經不在瞭。
監控:一名短發年輕女子將錢和卡取走
事情發生後,孫女士趕緊聯系瞭這傢銀行,幾經輾轉她終於看到瞭當日銀行內的監控錄像。監控視頻顯示,當日孫女士離開 ATM 機後不長時間,一位短發的年輕女子也來到瞭這臺機器上。
" 當時她應該是想取錢,她在插卡時意外的發現機器裡面還有卡。" 孫女士說,之後這名女子收起瞭自己的銀行卡,在機器上根據提示進行操作,很快就把她存進去的 6600 元錢取瞭出來,然後把她的卡也取走瞭。
" 我希望那位取走我錢的女子能夠主動聯系我。同時也借此提醒其他市民,存取錢時一定要專註,避免再次發生類似的疏忽。" 孫女士說,目前她已經向轄區警方報案並且警方對此事已經立案。
律師解讀 :拾卡人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建議撿卡人盡快主動向卡主或者公安機關歸還卡片及錢款,爭取寬大處理。
在 ATM 機上拿走他人遺失的銀行卡以及取錢他人欠款是否觸及到法律瞭呢?
對此記者咨詢瞭專業律師。遼寧碧海律師事務所牟飛律師認為:拾卡人的行為涉嫌信用卡詐騙。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自動櫃員機 ( ATM 機 ) 上使用的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拾得他人信用卡並在 ATM 機上操作取錢的行為,屬於冒用他人信用卡,定性為信用卡詐騙罪(註意:刑法上 " 信用卡 ", 並不局限於生活中通常所指的可透支消費的信用卡,也包括借記卡等卡片;" 拾得 " 包括別人遺忘在 ATM 機裡而進行操作這一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盜竊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建議撿卡人盡快主動向卡主或者公安機關歸還卡片及錢款,爭取寬大處理。
本報在此提醒市民註意:在使用自動取款機時務必要註意周邊環境,應留意查看四周是否有可疑人員,取款結束後,應及時清點財物,並按操作提示及時取回銀行卡。如果發現銀行卡遺落在取款機內,要馬上致電銀行先進行口頭掛失,然後報警並聯系銀行進行相應處置。
(編輯 張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