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查,他投訴勸酒人:逼我喝酒應該同罰

03-02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劉宇 張愛國 記者 陶維洲)晚上和朋友聚餐喝瞭酒,南京一司機抱著僥幸心理開車回傢,結果被查。事後,他居然撥打 "12345" 投訴,要求處理強迫其喝酒的同伴。南京江寧交警受理投訴後表示,同桌勸酒導致酒駕被查,現行法律無連帶責任說法。

2 月下旬的一天,南京江寧東山交警中隊查出瞭一起酒後駕車行為。當天,傢住南京江寧青山灣小區的郝某,在宏運大道距離小區 300 米處,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查到,被處罰 1000 元記 12 分,駕駛證暫扣 6 個月。郝某回想起當晚吃飯喝酒後開車的事,覺得很憋屈,於是撥打 "12345" 政務熱線,要求處理強迫其喝酒的同伴。

東山交警中隊接到郝某的 "12345" 訴求後,將其請到中隊瞭解情況。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郝某是一企業的項目負責人,事發當晚,其和有業務往來的一些同行吃飯。郝某與這些人就是平時業務上接觸,談不上關系多密切,說開車不能喝酒。但酒桌上五六個人勸酒,郝某被逼無奈,就喝一杯白酒。散席後各自回傢,郝某獨自開車被交警查獲酒駕。事後,郝某越想越氣,心裡埋怨勸酒幾個人,認為同桌勸酒發生事故或者事件同桌人都要賠償,自己酒駕處罰他們也要同罰。

" 其實這樣的事例我們也接到過好幾起。" 江寧淳化交警中隊中隊長劉宇告訴現代快報記者,有些人還為此和朋友鬧得很僵。不過,那些勸酒的真的可以罰嗎?劉宇表示,同桌勸酒導致他人發生事故或者事件,同桌人確實應當承擔相應責任,這是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和成熟的判例的。但郝某未發生事故或者事件,酒駕是其個人自主行為導致,並且酒駕處罰的是當事人,非他人。根據現行法律法規,暫無明確規定有連帶責任說法,要處罰勸酒者,無法可依。

在此,江寧交警提醒,喝酒後可以打車、代駕或者讓未喝酒的傢人及朋友開車,千萬不可酒後駕車。

(編輯 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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