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錯房砸錯墻,看過春晚小品《裝修》的朋友或許還有印象,裝修砸墻,結果發現砸的是別人傢的房子。
這樣的事情在現實生活當中,居然還真的就發生瞭。近日,剛拿到新房不久的浙江溫州市民黃女士,就遇到瞭這樣的鬱悶事。
新房不到一個月被 " 拆 " 瞭
這怪事就發生在溫州市區婁橋凱欣錦園。黃女士是該小區 15 幢的一名業主,今年 9 月 28 日收到新房子的她,怎麼也沒想到,不到一個月,自傢新房子就被人給 " 拆 " 瞭。
10 月 26 日,記者來到黃女士的新房。" 那天,我以為自己進錯房間瞭,趕緊退出來,可一看就是自己的房子。簡直就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黃女士指著新房子內滿滿一屋子的建築垃圾說。
記者看到,黃女士這間房子原有的房屋結構已經被毀,用於隔斷房間的墻體也已全部被拆除,其中包括一些 25 厘米厚的墻體。原本安裝在墻體內的配電箱、電線、自來水管道等也都因此暴露在外,看似一片 " 廢墟 "。
房間原格局是這樣的(圖來自溫州商報)
黃女士說,新房成瞭這樣,簡直讓人崩潰。她說,這房子是她 2014 年年底簽訂購房合同買的,面積為 87.23 平方米。今年 9 月 28 日房子交付後,她很是喜歡,雖然不急著入住,但她還是一有空就會過來看看新房子。10 月 21 日那天,當她打開房門的一剎那,就被驚呆瞭。當天就向物業管理公司反映瞭,物業管理公司叫她自己去看監控,可什麼也沒查到。最後,隻能報警。
鬧烏龍?可這又是誰幹的
時間已經過去好幾天瞭,一直沒有個結果,也不知道是誰幹的。黃女士說,砸墻的人至今還沒找到,物業管理公司說自己沒有責任,還叫她回去看收房材料,上面都已經說清楚瞭。她說,物業管理公司的意思是說她沒有將門鎖密碼改掉,以致讓別人進去,才導致這樣的後果。
原來,該小區的房子都是密碼鎖,房子交付時都使用相同的初始密碼。在黃女士的收房材料中,確實有一張 " 進戶門鑰匙及鎖密碼簽收單 ",上面有提醒業主,在房屋交付後及時進行更改等內容。
對此,黃女士不予否認。她說,新房子是毛坯房,裡面沒有東西,也就一時沒有急著改門鎖密碼。但她認為,自己都交瞭物業費,對於外面人隨便出入小區裝修,甚至還進錯門,物業管理公司應該負有監管責任。
這幾天,黃女士一直在小區打聽。她詢問過小區內的一些包工頭。其中一名包工頭說,在之前,有人曾向他打聽她這間房子業主的電話,這才得知敲錯房子瞭。但該包工頭並未向她透露更多的信息。 她說,有人搞破壞,顯然不可能的,最大的可能也就是進錯房子砸錯瞭。
現在既然找不到人,物業管理公司就得負起這個責任,哪怕恢復原樣。即使這樣的要求,也遭到瞭拒絕。
物業管理公司稱已經找到可疑之人
記者陪同黃女士來到凱欣錦園物業服務中心。該中心鄭經理表示,接到這名業主的反映後,這幾天他們也一直在走訪,後來聽說是有人進錯門砸錯瞭,現在隻知道 " 知情人 " 的一個人號碼,但是他們也不敢確認。據說,那天進來三個人,砸瞭一天。10 月 18 日,這些人向一個搬運工要業主的電話號碼,估計是要錢,這才知道砸錯瞭。
鄭經理說,正常情況下,業主傢裝修,是要先辦理裝修手續,然後物業管理公司會去核實,哪些地方能敲,哪些地方不能敲,施工人員還要辦理出入證,進入黃女士傢的肯定是非正規渠道進來的。出瞭這件事,物業管理公司也很重視,立即加強瞭管理。包括通知業主修改門鎖密碼,避免這種烏龍事件,同時呼籲業主不要私自將一些施工人員帶進來裝修,並且物業會加強這方面的管理。
大前天,物業管理公司已派人與黃女士一起去轄區派出所。
律師說法:物業管理公司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先不說究竟能不能找到砸墻人,遇到這樣的鬱悶事,作為業主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另外,作為小區物業是否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記者也咨詢瞭律師。
溫州晚報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平宇律師事務所律師羅洋:
作為房屋所有人的業主顯然享有對房屋的一切合法權利,任何人不得侵犯,如他人的行為對房屋產生損害的,則根據《物權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業主可以請求修理、重作、更換或者恢復原狀。業主在遇上這樣的事,首先肯定是要確定侵權人,其次因房屋的墻體被損害,故應委托房屋質量檢測部門對房屋的結構受損進行評估分析,以確定房屋主體結構是否受損,確定損失的范圍,及時確定修 復方案,並最終聘請專業公司將房屋恢復原狀,由此產生的費用支出都作為索賠的范圍。
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物業公司未能履行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因此,應根據物業服務合同來確定物業公司的責任,一般物業服務合同都會約定物業管理公司對小區安全的監管責任,故如砸錯房子的人找到瞭,那麼物業管理公司與其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如沒有找到的,則物業管理公司也應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