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 多萬元的別墅!隻因母親一個疏忽,兒子可能要錯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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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申冬亮 記者 何潔)一個粗心的母親因為多年未辦過戶手續,導致兒子價值 2000 多萬的別墅竟然被人抵押瞭。近日,昆山法院執行局接到瞭一樁離奇的別墅過戶案件,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現在這名母親覺得十分鬧心,這下兒子可能拿不到房子瞭。

2012 年,女子錢某與丈夫高某和平分手,雙方離婚時約定高某名下的別墅歸年幼的兒子所有。為確保兒子能拿到別墅,當時錢某不惜代表兒子將前夫告上法庭。最終雙方經法院主持達成調解。調解書明確別墅歸兒子所有,過戶所需費用由高某承擔。根據錢某當時繳納的訴訟費來看,這套別墅在 2012 年就價值 1200 萬。

打官司後,房子一直在高某名下,雙方並未及時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直到 2017 年 9 月,錢某才想起去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法院將別墅過戶到兒子名下。

法院一查發現,該別墅早在 2017 年年初就被高某抵押給瞭銀行,借瞭 1300 多萬的貸款,貸款期限到 2020 年。因為有銀行的抵押權在,這套別墅依照法律目前並不適宜強制過戶。

錢某這才著急起來。法官瞭解錢某未及時過戶的原因時,錢某才悔不當初地說她這些年一直在國外,最近才想起這事。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按照商業銀行 6 到 8 成的抵押率來算,這套別墅現在已經價值 2000 多萬。換句話說,因為錢某的疏忽,這套價值 2000 多萬的別墅,不但沒落到兒子名下不說,如果高某還不上貸款,還可能被銀行收走。當然,錢某也可以代表兒子向高某另行主張權利。

最終錢某向法院撤回瞭執行申請,懷著對兒子愧疚的心情離開瞭法院。

法官提示:法律不保護權利上的睡眠者。權利人應當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因為時效經過或人為因素導致權利的行使遭到障礙。錢女士就是因為躺在權利上 " 睡大覺 ",給瞭高某可趁之機,導致兒子價值兩千萬的別墅很可能得而復 " 失 "。

(編輯 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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