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北石傢莊市人民政府官方網站消息,石傢莊市人民政府發佈《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補充意見》,意見表示,自發文之日起新購的住房 (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 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
資料圖:正在建設中的房地產樓盤。中新社記者 張斌 攝
意見指出,非石傢莊市戶籍居民傢庭在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須提供近 3 年內連續繳納 24 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限購 1 套住房 (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 ;自發文之日起新購的住房 (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 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對在市區范圍內已擁有 1 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傢庭,暫不得在本市購買住房,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非本市戶籍居民傢庭不得通過補繳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購買住房。
意見稱,石傢莊市戶籍居民傢庭自發文之日起新購住房 (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 的,五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購房時間以交易合同網簽備案時間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