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和前妻街頭爭執 民警趕到遭暴力襲擊下體被踢

11-25

女友和前妻在街頭發生爭執,男子在旁邊拉架,民警接警後到場處置,可是這對男女竟然對民警進行肢體攻擊 ……

出警遇襲民警鳴槍示警

去年 9 月 17 日傍晚時分,中秋小長假最後一天,大連中山區葵英街愛華巷 15 號樓下,一聲槍響打破瞭節日的平靜。據瞭解,事發時葵英街派出所民警在處置一起毆打他人警情時,在多次遭到暴力襲擊的危急情況下,依法鳴槍警告。

現場目擊者介紹,事發源於一場糾紛。男子宋某的女友與前妻發生糾紛,繼而動手打人。沖突發生後,有人報瞭警。接到報警電話,中山公安分局葵英街派出所的民警到場處置,民警試圖將當事雙方帶回派出所處理,但宋某及女友遲某不但不配合,反而多次襲擊當事民警。

迫於無奈,這位民警朝天鳴槍示警,但依然沒有震懾住兩人。記者註意到,民警在閃躲黑衣女子的襲擊時,三次甩開她的拉扯,而這名黑衣女子顯得有些 " 弱不禁風 ",每次都摔倒在地。目擊者稱,宋某及遲某當時都喝瞭不少酒。

隨後的一段錄像顯示,增援的民警趕到後,將兩人控制起來,但黑衣女子不依不饒,一直在罵個不停。

民警下體被踢構輕微傷

今年 7 月 20 日,中山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瞭此案。

法院審理查明,遲某是宋某的女友。2016 年 9 月 17 日 17 時許,遲某酒後和宋某前妻孟某因瑣事發生爭執,宋某在旁邊拉架。圍觀群眾報警後,中山公安分局民警孫某某和協警薑某接 110 指令駕駛 110 警車趕到事發現場,在表明身份後對遲、孟二人進行勸解分隔。

民警欲將遲、孟二人帶上警車返回派出所進行處理。因遲某不願意上警車,激烈反抗,大喊大叫,數次推搡攻擊民警孫某某,由於遲某飲酒過量,數次在民警的格擋下倒地,宋某見狀,也沖向孫某某,並有推搡以及踢打孫某某肢體的行為。

孫某某遭到暴力襲擊後,為控制現場於是拔出配槍在多次警告未果後朝天鳴槍示警,同時繼續警告遲、宋二人立即停止襲警行為,但遲、宋二人仍繼續對孫某某進行肢體攻擊。其他民警趕到現場增援,將遲某、宋某當場控制並抓獲到案。後經法醫鑒定,民警孫某某因鈍性外力作用至陰囊皮膚及睪丸挫傷,構成輕微傷。

兩人被判妨害公務罪

中山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宋某、遲某以暴力方法阻礙國傢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侵害瞭社會管理秩序,構成妨害公務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及罪名成立。

今年 9 月 24 日,中山區人民法院下發一審判決書,宋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遲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編輯 劉魏)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