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遊樂場內被人咬傷 傷人男孩媽媽玩“消失”

08-19

8 月 15 日的中午,蔣女士 3 歲的女兒跟著外婆,來到南寧市柳沙路上一傢母嬰用品店的遊樂園玩耍。從店裡的監控錄像我們可以看到,當時蔣女士的女兒正拿著玩具球玩,這時一名小男孩跑瞭過來,隨後兩人不知道因為什麼原因,發生瞭爭執,突然,那名男孩就把蔣女士的女兒給咬瞭。

蔣女士女兒的臉上當場就被咬出瞭血,於是,她外婆打電話叫來瞭蔣女士,她們三人和小男孩的媽媽一起去醫院給女兒做檢查。在檢查過程中,蔣女士多次嘗試跟小男孩的母親協商後續賠償事宜,但是對方都不理。

蔣女士說,在整個過程當中,小男孩的媽媽都沒有透露出自己的姓名,住址跟聯系方式。到下午五點鐘左右,她借口打電話,就從自治區婦幼醫院消失瞭。

無奈之下,蔣女士隻能回到出事的那傢遊樂園找線索。店員表示,咬人的小男孩是店裡的常客,平常在店裡玩的時候,也出現過他打其他小朋友或者咬其他小朋友的情況,店員們曾多次勸其傢長看護好孩子,但傢長都沒有重視。

店員說:" 類似的情況發生過不少,好幾次都是工作人員抱開,要不然都不知道傷幾個人瞭。事後怕他打人啊,叫她媽媽進去看,他媽媽都是自己玩手機的。她老公來的時候,工作人員跟她老公反應這情況,他就回去說瞭那個媽媽,後來這位媽媽還會回來罵工作人員說,你幹嘛跟我傢公說我兒子會咬人打人?你這樣說我兒子不會留下陰影啊?"

蔣女士認為, 這位傢長在監管自己的孩子時不作為,傷瞭別人還不主動承擔責任,這不僅是對孩子不負責,更是對社會的不負責。他(小男孩)可能不是真心的想去咬人,他可能是表示某種親昵的方式,但是他平時教育當中,沒有給小孩說明清楚,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做到什麼程度,肯定跟她平時教育有關。當出現人身傷害的時候,傢長必須重視起來。

如今,南寧市河堤派出所的民警找到瞭咬人小男孩的母親,但是她拒絕與蔣女士面對面談話,而是用在派出所通電話的方式溝通,並表明拒絕向蔣女士以及蔣女士女兒道歉以及賠償。

蔣女士說,必要時候,她會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女兒的權益。在這兒,我們也得說說那位傢長幾句,俗話說得好,子不教,父母之過,當孩子做出錯誤的事情之後,傢長不僅應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更應當對自己的孩子進行正確的教育,避免下次再出現類似的事情。

(視頻來源:南寧臺 編輯:沈佩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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