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朔朋友圈 7 小時前標簽 : 比特幣兩周多前,ICO ( 首次代幣發行 ) 被突然叫停 ; 一周後,以比特幣為首的加密貨幣交易平臺又被 " 全部關停,並於近期退出市場 "。幾大主流平臺紛紛公告,9 月底前全部執行完畢。
換句話說,未來在中國境內不能存在所謂的加密貨幣 ( crypto-currency ) 和法幣之間的兌換、交易平臺。
自 2013 年以來,監管當局就對虛擬貨幣二級市場的扭曲效應感到風險巨大。當時比特幣在中國境內的交易量,超過瞭全球交易量的九成,並把比特幣推向瞭 8000 元的歷史高點。個別交易所做莊、放杠桿甚至監守自盜的做法有所暴露。2016 年 10 月,五部門聯合發佈瞭 289 號文,比特幣價格應聲而落。
進入 2017 年後,比特幣卷土重來,不但重新站上 8000 元歷史高點,更一再刷新紀錄,在 2017 年 7 月最高達到每枚 3 萬元,一時號稱目標 5 萬元。據悉,中國監管當局早在今年上半年已醞釀相關監管措施。沒想到隨後 ICO 來得這麼猛,比比特幣漲幅更兇的是對標比特幣、以太坊的各類代幣,這首先觸發瞭針對代幣發行和交易的強監管。
然而,比特幣交易雖然現階段退出瞭中國,但其底層技術——區塊鏈的潛在價值並不會 " 死 "。我們應該如何看待比特幣的技術革命 ? 對於金融科技企業的 " 監管沙盒 " 在中國又是否可行 ?
" 比特幣交易 " 退出中國
比特幣今年一度暴漲至 32000 元人民幣,從 20000 漲到 30000 元也僅用瞭不到兩個月。在 ICO 被叫停後,近一周以來,頻頻有報道稱,監管已對國內比特幣交易平臺下定論:" 全部關停,並於近期退出市場。"
比特幣中國也在 9 月 14 日正式表示,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臺當日起停止新用戶註冊 ;2017 年 9 月 30 日數字資產交易平臺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此外,比特幣中國的礦池 ( 國池 ) 等業務將不受此影響,繼續正常運營。
中央七部委在 9 月 4 日聯合發出的公告中,已對此發出信號:公告第三條 "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 " 指出,自公告發佈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 虛擬貨幣 " 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 " 虛擬貨幣 ",不得為代幣或 " 虛擬貨幣 " 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有接近領導小組人士對媒體透露,從防風險的角度,決定讓虛擬貨幣與法幣的場內交易活動退出中國," 比特幣二級市場交易的市場風險、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都是不可控的。
2009 年 1300 個比特幣才值 1 美元,而 2017 年,1 個比特幣就幾度突破瞭 3000 美元。2017 年 1 月,由於此前市場上對於 " 比特幣變相造成資本外流 " 的疑慮升溫,加上部分平臺存在杠桿業務,央行營管部與相關單位組成聯合檢查組,自 1 月 11 日起進駐幾大虛擬貨幣交易平臺。
各大平臺隨後就做瞭多項調整,包括:加強對用戶的盡職調查和身份驗證、反洗錢系統升級、抑制利用比特幣等數字資產交易在平臺上進行非法活動。同時,多數平臺已經從 1 月開始停止瞭杠桿業務,此後對交易開征手續費 ( 千分之二 ) 。
對於如今比特幣交易退出中國,也有監管層官員表示,就幣圈而言,由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能夠實現點對點匿名轉賬,對於中國資本項管理和洗錢監管是一大挑戰。此外,更需要明確的一點則是,加密貨幣 ( 或虛擬貨幣 ) 不是法幣 ( fiat ) 也無法取代法幣。即使有,也應該是未來由央行主導推出的數字貨幣。
央行參事盛松成此前也表示,不斷湧現的私人加密貨幣倒逼貨幣當局開始研究發行央行數字貨幣。
" 我當時明確提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同時,虛擬貨幣具備通縮性,將抑制經濟發展。比特幣將在 2140 年達到 2100 萬數量上限,數量有限使得虛擬貨幣很難成為與現代經濟發展需要相適應的交換媒介,若成為本位幣,必然導致通貨緊縮,抑制經濟發展。此外,比特幣缺乏國傢信用支撐,難以作為本位幣履行商品交換媒介職能 ; 缺少中央調節機制,與現代信用貨幣體系不相適應。" 他稱。
也有學者提出,央行應該推出數字貨幣,原因之一也是因為私人數字貨幣分流、替代瞭一部分主權貨幣的使用,貨幣政策有效性將被削弱、傳導機制將被扭曲。
此外,私人數字貨幣給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以及資本管控帶來瞭挑戰。私人數字貨幣普遍存在交易匿名和資金可跨國自由流動的特征,使得不法分子易於掩蓋其資金來源和投向,個人易於規避換匯額度及外匯匯出境外的管理規定,這給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及逃避資本管控帶來瞭便利。
比特幣 " 革命 " 持續
中國此次關停加密貨幣交易平臺,需要明確的一點是,其並非針對比特幣本身以及其背後的技術。
不乏政府認為比特幣是不合法的洗錢工具,但其去中心化的思想也吸引瞭全球的註意。不得不承認的是,比特幣已在全球形成瞭氣候,且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也不斷出現落地應用。
因此,更進一步地瞭解一下比特幣和區塊鏈是不可或缺的。
比特幣始於 2008 年神秘人物 ( 也可能是組織 ) 中本聰 ( Satoshi Nakamoto ) 的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其也抓準瞭一個令比特幣去中心化的理念一炮而紅的大好時機——令各界對中心化機構信心崩塌的金融危機。
在誕生後的六年裡,比特幣作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型貨幣,經歷瞭無數的市場考驗和技術攻擊,始終屹立不倒。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用戶,數萬商傢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加密貨幣系統。
從運行上來看,比特幣實際上是一個互聯網上的去中心化賬本,這一理念最初便吸引瞭各界的目光,且令全球央行如坐針氈。簡單做個比喻,銀行是一個中心化賬本,賬本存儲在銀行的中心數據庫,上面寫著:張三的 A 賬號餘額 3000 元,李四的 B 賬號餘額 2000 元 …… 當張三想要通過 A 賬號轉賬 1000 元給李四的 B 賬號時:
① 張三到銀行,向銀行提交轉賬要求。
② 銀行通過銀行卡密碼等方式確認張三身份,並檢查張三的 A 賬號是否有足夠餘額。
③ 檢查通過後,銀行增加一條轉賬記錄:A 賬號向 B 賬號轉賬 1000 元,並修改餘額:A 賬號餘額 =3000-1000=2000 元,B 賬號餘額 =2000+1000=3000 元。
而 " 去中心化賬本 " 的概念可以理解為,假設有這樣的一個小村莊,大傢不是靠銀行,而是自己用賬本來記錄誰有多少錢,每個人的賬本上都寫著:張三的 A 賬號餘額 3000 元,李四的 B 賬號餘額 2000 元 …… 當張三想要通過 A 賬號轉賬 1000 元給李四的 B 賬號時,全村人都會來驗證這筆交易的真實性並共同記賬。
去中心化賬本 ( 比特幣 ) 的用戶在電腦上運行比特幣客戶端軟件,這樣的電腦稱為一個節點 ( node ) 。大量節點電腦互相連接,形成一張像蜘蛛網一樣的 P2P ( 點對點 ) 網絡。
同時,記賬的權力分享給所有願意記賬的人,記賬也是 " 礦工 " 進行 " 挖礦 " 的過程,即參與維護比特幣網絡節點的過程,通過協作生成新區塊來獲取一定量新增的比特幣。也就是說,當用戶發佈交易後,需要有人將交易進行確認,寫到區塊鏈中,形成新的區塊。" 挖礦 " 是計算機 Hash ( 哈希 ) 隨機碰撞的過程,考驗 " 礦工 " 計算機的運算能力,成功記賬後 " 礦工 " 就能獲得一定的比特幣作為獎勵。
每個區塊的獎勵一開始是 50 個比特幣,每隔 21 萬個區塊,獎勵自動減半,即 4 年時間,最終比特幣總量穩定在 2100 萬個。因此,比特幣是一種通縮的貨幣。這也使得比特幣近幾年來水漲船高,比特幣單枚價格已多次突破瞭 30000 元人民幣,在國內外," 挖礦 " 也已經成瞭很大的產業。
其實,比特幣、萊特幣等上千種虛擬貨幣,它們實現瞭去中心化的貨幣發行和點對點價值轉移,這是一場顛覆性的試驗。其背後的區塊鏈技術在貨幣領域的應用極大地減少交易中介的成本。通用的價值對價或價值符號,即貨幣,並不是沒有成本。成本包括印發、攜帶、貶值等貨幣本身的成本,也包括支付、匯兌和違約的成本。隨著商品貨幣向貴金屬、紙幣、電子貨幣、加密貨幣的不斷更替,交易中介的效率在不斷提高。比特幣的發明,使不信任的雙方得以點對點轉賬,極大地提高瞭支付的效率。
區塊鏈技術則是來源於 2009 年 1 月出現的比特幣,但實際上,區塊鏈技術從 2015 年才受到重視,到 2016 年大量的機構對區塊鏈進行概念驗證,2017 年區塊鏈應用開始發力,出現瞭 ICO 的盛況。但是,由於區塊鏈應用的復雜性,大量的欺騙性的項目混在其中。從白皮書看,可能有 90% 的項目難以落地,最終會消失淪為空氣幣,中間甚至也不乏傳銷幣。這也是央行早前重拳出擊的原因。
但是,區塊鏈技術已經被世界機構、政府、企業、專傢、從業人士廣泛確認為一種極為重要的革新性技術。世界經濟論壇預測,到 2027 年,全球 GDP 大約有 10% 將會存儲在區塊鏈上。
區塊鏈從計算機角度看是一個不可篡改的、帶時代戳的分佈式數據庫,從經濟學角度看是一個分佈式記賬技術。它通過加密技術保證不可篡改、通過分佈式儲存達到不可攻擊、通過共識機制讓其不斷運行、通過匿名機制將身份與產權相分離的賬本。由於以上特點,它變成一臺信任機器,可以記錄一切有價值的東西,並且確定所有者的產權,並用於像傳遞網絡信息一樣地傳遞價值。
" 監管沙盒 " 不適合中國
其實,不論是對於加密貨幣、ICO 或是金融科技 ( Fintech ) 企業,海外盛行的一種監管試驗叫做 " 監管沙盒 " ( Regulatory Sandbox ) ,但這也並不意味著中國必然能夠照搬不誤。
" 監管沙盒 " 是一個 " 試驗區 ",市場放松產品和服務的法律監管和約束,允許傳統金融機構和初創企業在這個既定的 " 安全區域 " 內試驗新產品、新服務、新模式等創新,甚至可以根據 " 試驗結果 " 修改和提出新的法律制度。
例如,新加坡被譽為對金融科技監管最為開放的國傢。2015 年下半年開始,由於世界貿易水平的持續疲軟,新加坡調整瞭戰略發展方向,將建設 " 智慧國傢 " 作為政府的重點發展任務,全面支持市場創新。為推進金融科技發展,新加坡政府於 2015 年 8 月在新加坡金管局 ( MAS ) 下設立金融科技和創新團隊 ( FTIG ) 。同時,新加坡在 2016 年 6 月提出瞭 " 監管沙盒 " 制度,為企業創新提供一個良好的制度環境。
此外,日本監管方的態度也以開明開放為主。今年 4 月 1 日,日本內閣簽署的《支付服務修正法案》正式生效,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支付手段合法性得到承認,在日本將有 26 萬傢商店接受比特幣支付。
" 虛擬貨幣不是法幣,其價值是電子化記錄的,可以被用於支付,並且能夠兌換法幣。" 日本央行金融科技中心負責人河合祐子表示," 交易所必須要在相關監管機構進行註冊登記,此後才能進行合法交易業務。平臺需要對投資者做盡職調查,並做好反洗錢工作。"
在美國,對比特幣平臺的監管固然非常嚴格,且必須根據各個州的不同法律分別申請牌照後,才能在相關州展開業務,而非一次性申請就能解決,但是這也代表著,隻要平臺能夠提出申請,並被監管方批準,就能合法展開業務。
不過,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近期表示," 監管沙盒 ",作為一個國際經驗,也不排除考慮在個別領域進行試點,但總體並不適合在中國大范圍普遍開展。
在他看來,中國金融科技現在主要的問題還是監管不足。從國際經驗看,實施監管沙盒的都是一些初創型企業,金融科技自我發展動力不足,需要鼓勵發展。相反,我國市場比較大,金融科技機構相對來說比較容易盈利,自身發展動力強,在此背景下如果再實施監管沙盒,我國可能會遇到很多大中小型金融科技機構都來申請,監管沙盒可能容納不下如此多的機構。
因此,未來中國金融科技監管要註重微觀功能監管和宏觀審慎管理相結合," 穿透式監管 " 不僅流行於大資管圈,更存在於金融科技,目的則都是在於實現監管全覆蓋,避免監管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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