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夥體內藏 300 多克毒品被抓 看看他的自白

11-01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鼓公宣 趙柏戀茹 張雯潔 記者 顧元森)人體藏毒,指的是販毒分子將包裝好的毒品吞進腹中,或放進肛門,到目的地再將毒品排出。近日,南京鼓樓警方抓獲瞭一名 "95 後 " 藏毒者,他體內排出 300 餘克海洛因。

審訊中,他的一番自白引人深思。

自白

一次網上聊天改變瞭人生軌跡

我叫阿永,福建人,今年 22 歲。讀書不行,所以很早就出來 " 混社會 "。沒錢瞭,我就在網上搜快速賺錢的方法,搜到一個 QQ 群。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加瞭這個 QQ 群,進群後,我發現這個群的名字叫做 " 帶貨 "。很快就有人找我私聊,問我願不願意賺快錢,我問對方怎麼賺錢,對方告訴我吞點東西就行。當時我想,吞點東西就能賺錢,那肯定是有危險性的,所以就沒有理。

可是三個月過去瞭,我依舊缺錢,又想起瞭那個 QQ 群。10 月 16 日晚,我和那個人聯系,可我沒想到的是我的人生從這一刻開始徹底改變瞭。

他問我是不是確定要做,我說確定做,他就給我定瞭一張飛往昆明的機票。

在對方的指揮下,我到瞭廈門高崎機場、昆明長水機場、昆明南部客運站、打洛汽車站等,最後徒步走過國境,偷渡到緬甸境內,被一輛摩托車接到當地的一傢賓館裡,我的身份證和手機都被收走瞭,住瞭七天。在那間賓館裡,還有兩個三十幾歲的人,我覺得他們應該也是跟我做一樣的事。但是之前老板交代過彼此之間不許交談,我們就沒敢說話。

10 月 25 日,終於有人再次聯系我。

△警方供圖

吞毒:蠶蛹大小的毒品就水吞下

來人帶著一個黑色皮包,皮包裡裝著包裝完好的毒品,全是黃色圓柱狀物體。在得知我要帶的 " 貨 " 是海洛因的時候,我後悔瞭。我知道海洛因那東西碰不得,幫著運是重罪,被警察抓到瞭是要蹲監獄的。可是那個老板很兇,我說我不願意做瞭,他狠狠扇瞭我兩個耳光,當時我耳朵嗡嗡直響。老板還從包裡掏出一把砍刀,威脅我既然已經知道貨物是海洛因,就別想安全走出去,隨後拿出手機錄像,讓我照著他的話說。我一手拿著毒品,一手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按照他的要求對鏡頭說:" 這是海洛因,是我的,我要把它帶回國內去。"

隨後他當著我的面數瞭一下,一共是 65 顆。我就著水吞,一邊吞一邊數著數量,吞瞭有三四個小時吧,吞到第 55 顆的時候,我實在吞不下去瞭,那個人就沒再讓我吞瞭。

隨後,根據老板的要求,我又按照來時的路線,重新回昆明長水機場。10 月 26 日,我坐上瞭從昆明飛往南京的飛機,下午四點左右到達南京祿口機場,在出站查驗身份時,被警方抓瞭。

△警方供圖

運毒小夥:希望被判處死刑

由於毒品在體內一旦泄露有可能致命,警方第一時間將阿永帶到醫院進行檢查。CT 掃描的結果顯示,阿永體內佈滿瞭密密麻麻的白色圓柱狀固體,就像一粒粒的蠶蛹。在南京市公安局鼓樓分局二板橋派出所,阿永分四次排出瞭毒品,毛重 369.99 克。經訊問,阿永交代瞭自己全部的犯罪事實。目前,阿永已被刑事拘留。

根據我國《刑法》,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而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阿永的情況,最少會被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在去看守所的路上,阿永說:" 我希望我被判處死刑,因為我不敢去面對我出獄後的陌生的世界。"(文中名字系化名)

(編輯 高淼)

精彩圖片
文章評論 相關閱讀
© 2016 看看新聞 http://www.kankannews.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