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車追逐藏羚羊”,有時候蠢也是一種壞

10-08

即使隻是出於 " 好奇心 ",這種做法仍是十分危險的。站在動物福利角度,稱之為 " 動物虐待 ",並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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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道,10 月 6 日,有網友在微博發帖稱,兩輛白色越野車追逐、輾軋藏羚羊,致使數隻藏羚羊受傷、死亡。對此,青海可可西裡國傢級自然保護區回應稱,事件發生在 5 日下午的保護區內,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已對涉事司機進行瞭處理,但具體情況不便透露。

▲微博爆料截圖

據越野車司機事後解釋,看到藏羚羊群出於好奇便將車輛駛離公路進入保護區,以便更近距離觀察。

從工作人員的回應來看,此前網傳的 " 越野車追逐、碾軋藏羚羊,致使數隻藏羚羊受傷、死亡 " 說法,顯然並不屬實。而從越野車司機事後的解釋來看,當時的追逐行為,恐怕也並非故意 " 碾軋傷害 " 藏羚羊。

▲不少大 V 都關註此事。

但即便如此,上述行為仍是不可原諒的。因為即使隻是出於 " 好奇心 ",這種做法仍是十分危險的。不僅可能威脅作為國傢一級保護動物的藏羚羊的生命安全,而且就算 " 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 ",事實上也會對藏羚羊原本自然和諧的生存狀態造成驚擾,甚至構成某種 " 動物福利 " 意義上的虐待。

因為,眾所周知,被譽為 " 高原精靈 " 的藏羚羊,雖然在高寒缺氧高原環境下,具有十分頑強的生存能力,但與此同時,藏羚羊又是一種天性非常膽小、非常害怕驚擾的動物。僅僅為瞭滿足 " 好奇心 ",兩輛越野車便在高原上開足馬力瘋狂追逐藏羚羊,將會對這些 " 高原精靈 " 帶來怎樣的驚擾,可想而知。

▲微博截圖

而站在動物福利角度,將這種驚擾和創傷,稱之為 " 動物虐待 ",也並不為過。而我國最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已明確," 不得虐待野生動物 "。就此而言,上述 " 越野車追逐藏羚羊 " 事件,即使 " 並未造成藏羚羊受傷或死亡 ",實際上也同樣可能涉嫌違法。

通過此次事件,我們應該充分意識到,保護野生動物,其實不隻是在肉體上不傷害像藏羚羊這樣受國傢保護的野生動物,同樣也包括在動物福利層面不打擾這些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

▲ " 平安拉薩 " 微博截圖

當然,相關野生動物保護部門,同樣也要不斷加強這方面的管理,有效預防、進而減少避免這種可能嚴重損害野生動物福利現象的發生。

此外,相關的法律制度也需要進一步完善,如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雖然規定 " 不得虐待野生動物 ",但僅限於 " 人工繁育 " 過程中,而且也沒有相應配套的懲罰條款。

文 / 張貴峰 編輯 仲鳴

值班編輯:一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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