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百萬買瑪莎拉蒂竟是事故車,車主獲賠 440 萬

03-14

福建省消費投訴分析報告昨日公佈。

根據報告,購買保健品投訴、

售後服務品質無保證投訴、

汽車類投訴日益增多,

成為去年消費投訴熱點。

其中,交通類中汽車以及零部件消費維權問題同期對比較為突出,汽車類投訴日益增多。省消委會提醒汽車消費者,購車時應註意購車的各種憑證,應該仔細閱讀購車合同,還應該註意購車合同條款要齊。

買回的是事故車

獲賠三倍購車款

2017 年 1 月 16 日,消費者吳女士與福建駿佳行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駿佳行公司)簽訂瞭《汽車銷售合同》,選購一輛瑪莎拉蒂,價格為 1070000 元,駿佳行公司保證向其出售的車輛為全新原裝車輛、車輛完全符合出廠質量規格。吳女士當日依約向駿佳行公司交付購車款 1070000 元。

車輛交付後,吳女士發現該車輛存在車皮凹點,內飾表面有多處污漬,四個輪胎生產年份不同以及車輛的保險杠部位的車漆與其他部位的車漆不一樣等一系列問題,並就上述問題,多次與駿佳行公司進行溝通協商處理,但均未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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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法院申請調查令進行調查後獲悉,該車輛已經有過出險記錄,並非全新的車輛,吳女士認為駿佳行公司在車輛銷售及交付過程中隱瞞重要信息,涉嫌銷售欺詐,故主張撤銷雙方訂立的銷售合同,要求駿佳行公司返還已支付的購車款 1070000 元,賠償相應的利息損失,及車輛購置稅損失 103000 元、車船稅損失 1500 元及保險費損失 34061.64 元;另主張相當於三倍購車款的賠償金即 3210000 元,總計賠付 440 多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本案系買賣合同糾紛,應認定吳女士購買車輛的行為屬於生活消費,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判決支持吳女士的各項訴求。

(編輯 劉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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