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 · 看法新聞(記者 洪雪)為瞭讓出軌的丈夫 " 交出小三 ",蘇某雇傭瞭幾名保鏢," 貼身保護 " 丈夫崔某 10 天,後崔某的傢人報警。
9 月 21 日下午,被控涉嫌非法拘禁罪的蘇某和 " 保鏢 " 李某在北京豐臺法院受審,在法庭上,倆人表示認罪。蘇某稱自己是從正規的保安公司雇的人,最初的想法是怕經常傢暴的丈夫打自己,因為丈夫一直不肯交出 " 小三 " 所以才沒有讓丈夫走,自己並不知道這樣做是違法的,現在很後悔。
得知丈夫有 " 小三 " 女子雇保鏢談判
豐臺檢察院指控,2016 年 1 月 12 日至 22 日,在本市豐臺區麗澤景園某房間內,被告人蘇某以處理傢庭瑣事為由,夥同韓某(已判刑)、賀某(已判刑)、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限制被害人崔先生(蘇某的丈夫)人身自由。
檢方認為,被告人蘇某夥同被告人李某等人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應當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蘇某說,他和丈夫崔某已經結婚 16 年,剛開始感情很好,倆人在杭州共同經營一傢工廠,事發前因為懷孕她來到北京,而丈夫就留在瞭杭州。" 公司裡的人都知道,就我一個人不知道。" 蘇某說,丈夫有外遇的事是自己的朋友實在看不過,才告訴瞭她,當時她腦子一片空白,一心想著找到 " 小三 ",才把丈夫 " 騙 " 回瞭北京。
" 我丈夫脾氣很火爆,經常是一句話說不對就打我,我一個人都不敢跟他在同一個屋子裡呆著。" 蘇某說因為害怕挨打,於是她就想到瞭要雇個保鏢," 我在網上隨便搜索瞭一下,就找到瞭這傢位於通州區的保安公司,簽訂合同後雇傭瞭保安賀某。" 後來在與丈夫談判時,丈夫發怒後賀某一個人控制不住,所以賀某又找來瞭同事李某、韓某。
庭上認罪
" 現在我知道自己錯瞭,我很後悔 "
在法庭上,蘇某和李某均表示認罪。
李某說,事發時自己已經從保安公司辭職,當時是賀某叫他過去幫忙的," 我就在那裡呆瞭一天,被害人崔某當時要走,我就是上去拉著他,說讓他把事情講清楚再走,也沒有打崔某、連罵都沒有,就是阻擋瞭一下,是崔某自己不願意走的。" 李某在庭上說。
蘇某則表示,自己當時為瞭讓丈夫交出 " 小三 ",所以丈夫從杭州來到北京後,她將丈夫崔某的手機、錢包、銀行卡等藏起來," 他賣瞭我娘傢給我陪嫁的房子,說好給我 50 萬元,但是後來他反悔瞭,不給我錢,我就是想讓他給我錢,然後告訴我小三是誰,我不知道自己這樣做是違法的,現在我知道自己錯瞭,我很後悔。" 蘇某表示。
受害人崔某出具瞭諒解書,表示對蘇某拘禁自己的行為表示理解和諒解,並表示不再追究蘇某的任何責任。
該案未當庭判決。
據悉,豐臺法院此前對賀某和韓某作出瞭一審判決,以非法拘禁罪,分別判處二人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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