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皮被剝瞭,對樹木最大的傷害就是營養物質無法上下運輸,導致樹木死亡。
11 月 23 日,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記者獲悉,贛州南康區一傢公司及股東,為瞭自傢人工杉木長得壯,居然對山上的闊葉樹下毒手,導致 705 棵闊葉樹因遭遇環剝樹皮的方式而死亡。南康區人民檢察院將山林經營權所屬公司和公司股東以濫伐林木罪訴至法院,南康區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該公司和公司股東均構成濫伐林木罪,判處該公司罰金 2 萬元,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
大面積闊葉樹遭遇剝皮
2016 年 7 月初,贛州市南康區森林公安局接到南康區林業局報案,位於南康區浮石鄉的大山腦林場有大面積的闊葉樹被剝皮,初步估計有上千株。
案情就是命令!辦案民警頂著似火驕陽,翻山越嶺來到案發現場。映入民警眼簾的景象慘不忍睹:一株株胸徑在 16 公分上以的闊葉樹被從樹幹處往樹根剝瞭樹皮,剝皮長度達到 10 厘米左右。當天的溫度達到 38 攝氏度,樹木失水的速度極快。大面積的樹木被剝得露出白花花的樹幹,剝掉的樹皮有的散落在地上,有的還半掛在樹上,一株株垂頭喪氣地立著,似乎在向民警發出無聲的控訴。
經初步踏看,被剝皮的都是闊葉樹,主要樹種是酸棗樹、油桐樹和檫樹。
是誰這麼狠心剝瞭樹皮?剝樹皮的目的是什麼?誰會到這裡來呢?又有誰敢這樣大面積的作案?目睹這一場景,辦案民警決定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
剝樹皮者為瞭自傢樹好長大
據介紹,這個大山腦林場以前是國有林場,2004 年公開拍賣 50 年林地經營權,周某、黃某等 8 人以 1080 萬的價格拍下,成立瞭南康綠泉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業務主要是對所承包的原大山腦林場林地進行經營,林場的主要樹種是杉樹和毛竹。
辦案民警決定先展開外圍調查。此時,該林場正在進行擇伐撫育作業,有來自湖南、江西信豐等地的 6 支施工隊在此進行擇伐撫育。
人造杉木林到瞭一定年限就要進行擇伐撫育工作,防止人造杉木落枝、死亡。而擇伐就是將杉樹砍密留疏,砍小留大,砍劣留優,撫育主要是除掉雜草和雜灌。
警方通過對工人和工頭的調查,初步掌握瞭系綠泉公司在擇伐撫育過程中將遮擋住杉木林生長的闊葉樹進行剝皮作業的事實。
當民警來到綠泉公司,找到公司股東之一、林場負責人的黃某時,他似乎已知民警來意,很快便交代瞭因追求公司利益最大化,在未審批到闊葉樹采伐指標的情況下,將闊葉樹剝皮致死以使人造杉木林更好地生長的事實。
黃某,男,贛州市章貢區人,今年 61 歲,南康綠泉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時,其出資 210 萬元,占股 11.6%,成為公司股東之一。公司的其他股東平時都不管事,日常事務都是由黃某負責。
闊葉樹剝皮施工一星期左右
據黃某交代,綠泉公司大山腦林場的人造杉木林需要進行撫育擇伐作業,2016 年 4 月,南康區林業局審批瞭大山腦林場多個工區撫育擇伐作業設計,批復采伐的樹種是杉樹、松樹,沒有闊葉樹。
2017 年 7 月初的一天上午,黃某和公司技術員陳某到山上查看擇伐撫育的情況,走到小地名為箬坑崠口時,在公路邊看到山上有一些酸棗、油桐和檫樹等闊葉樹遮擋到瞭杉樹,這些闊葉樹都是速生樹,影響瞭杉樹生長,杉樹難以成活。
由於沒有審批到闊葉樹指標,闊葉樹不能砍伐,黃某就問陳某,像這種情況怎麼處理,要保到杉樹來。
陳某是一名從事林業工作達 30 年的林業工人,一直在基層林管站工作,他告訴黃某,像這種情況,就把小的闊葉樹砍掉,大的就進行剝皮作業,讓它不再生長,慢慢死亡。
黃聽瞭以後說就這種做法把大的闊葉樹的樹皮剝掉,讓其死亡。據黃某交代,對闊葉樹剝皮施工的時間有一個星期左右。
" 謀害 "705 棵闊葉樹被判刑
對於究竟有多少棵闊葉樹遭遇剝皮死亡,法院判決書有詳細記載。
法院查明,2016 年 2 月,被告人陳某來到綠泉公司擔任專業技術員。2016 年 6 月中旬至 7 月期間,被告人黃某負責綠泉公司所有的大山腦林場人工杉木林進行撫育擇伐,先後雇請王某、郭某等六個工作組對山區內的杉樹、松樹進行擇伐撫育。在作業過程中,黃某、陳某與吳某在山場查看時,發現部分杉樹被闊葉樹遮擋影響瞭生長。為瞭公司利益,黃某明知闊葉樹不能進行采伐,卻同意瞭陳某提出的采取環切剝皮作業使遮擋杉樹生長的闊葉樹自然死亡的建議,指示該山場作業的郭某根據吳某的剝皮示范,對作業區山腰以下影響杉樹生長的闊葉樹進行環切剝皮,同時要求其他五個作業組進行環切剝皮作業,並由陳某對相關作業進行查驗。
據查明,六個作業組對相關作業區內山腰以下的影響杉樹生長的闊葉樹進行環切剝皮,直至 2016 年 7 月接到林業局禁止剝皮通知後才停止。經林業局實地勘驗,此次被剝皮的闊葉樹達 918 棵,其中死亡 705 棵,死亡闊葉樹林木蓄積為 40.98 立方米,折合材積 24.588 立方米。經價格認證中心認證,死亡的 705 棵闊葉林價值 14040 元。
據介紹,該案被移送審查起訴後,檢察機關認為被告單位綠泉公司違反森林法的規定,為瞭公司利益,在未經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並核發闊葉樹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組織人員采取環剝樹皮的方式導致闊葉樹死亡 705 棵,濫伐林木蓄積為 40.98 立方米,數量較大;負責公司生產經營管理的黃某和擔任技術員的陳某對此負有直接責任,綠泉公司和黃某、陳某均構成濫伐林木罪,遂以此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訴。
法院經依法審理後,判處綠泉公司罰金 2 萬元,判處黃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判處陳某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