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撞死 4 學生司機被押往刑場執行槍決

07-12

據奉新發佈消息,2017 年 7 月 11 日上午,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法院核準並下達的死刑執行命令,對奉新 1.19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告人胡傢兵進行宣判,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2016 年 1 月 19 日 7 時 10 分許,宜春市奉新縣城獅山大道發生一起駕車沖撞行人案件。犯罪嫌疑人胡傢兵故意駕車沖撞行人,造成 4 名學生死亡,18 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後果。圖為一審宣判。

2016 年 8 月 23 日,該案在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被告人胡傢兵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判決被告人胡傢兵對 6 名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依法進行經濟賠償。

2016 年 1 月 19 日 7 時 10 分許,奉新縣城獅山大道發生一起駕車沖撞行人案件。胡傢兵故意駕車沖撞上學途中的學生,造成 4 名學生死亡,18 名學生不同程度受傷的嚴重後果。1 月 21 日,奉新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犯罪嫌疑人胡傢兵批準逮捕。圖為 2016 年 1 月 19 日的車禍現場。圖:央視新聞

經查明,胡傢兵,1973 年 12 月 31 日出生,系奉新縣赤田鎮石湖村胡傢組人。2013 年 3 月,胡傢兵曾因犯妨礙公務罪被廣東省珠海市鬥門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11 個月。圖為 2016 年 1 月 19 日的車禍現場。圖:央視新聞

圖為 2016 年 1 月 19 日的車禍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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