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不到半年,廣西一女子拿菜刀砍向老公!原因讓人嘆息…

07-20

" 事已至此,我認罪,不管法律如何懲罰我,我都接受。" 站在被告席上的羅某語含哽咽。7 月 18 日,廣西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瞭羅某持械砍傷其丈夫廖某一案,並當庭作出宣判。

昔日溫情脈脈的愛人,緣何會演變到今日拔刀相向的怨侶?

傢庭瑣事引爭執 老婆揮刀砍老公

2016 年 8 月 18 日下午,羅某與新婚半年的丈夫廖某因傢庭瑣事發生爭執,氣急之下,羅某用水潑向廖某,廖某持木凳對羅某進行追打。逃到樓下的羅某進入廚房拿出一把菜刀,趁廖某不備對其連砍數刀並逃離現場。逃離過程中,羅某將菜刀丟棄於自傢菜地中,後向轄區巡邏民警投案。

△血跡斑斑的案發現場與羅某作案用的菜刀

傢暴之下終崩潰 受害者變加害者

" 我知道砍人犯法,可是我害怕那天如果不反抗,我可能就被他打死瞭!" 庭審中,羅某提到半年來遭受傢暴的種種,悲憤交加。

△案發當天廖某用來毆打李某的木凳

原來,丈夫廖某是個暴脾氣,結婚生活半年,廖某常常因為小事對羅某動粗,羅某曾為瞭躲避廖某的毆打,從傢中二樓陽臺跳下導致小產。據羅某供述,自己從廚房拿出刀將廖某砍傷是因為害怕廖某繼續對其實施追打,可出於驚懼,下手失控。

故意傷人觸刑法 被告席上悔不該

2017 年 5 月 17 日,公訴機關以羅某犯故意傷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訴。同年 7 月 18 日,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公開審理。

△羅某在庭審現場指認作案工具

" 我很後悔那天用刀砍傷他,我認罪。但是事情發展到現在這樣,跟他多次對我實施傢暴有很大的關系,希望法庭考慮到這一點對我從輕處罰。" 羅某在作最後陳述時說。

法院認為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不能正確處理傢庭矛盾,持刀故意傷害其丈夫廖某身體致輕傷二級,其行為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李秀檢犯故意傷害罪的罪名成立。由於羅某持械故意傷害他人,應酌情從重處罰。但案件發生後,羅某主動向巡邏民警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且本案系婚姻傢庭糾紛引起的矛盾,綜上,可對羅某酌情從輕處罰。

△審判長宣讀判決書

△河池市金城江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判處被告人羅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法 官 後 語

" 已婚夫妻在日常生活中,要註意避免傢暴的發生;一旦發生,一定要重視第一次的解決方式,及時找出原因及解決問題的途徑。有很多遭受傢暴的婦女在初期往往選擇退讓隱忍,這樣隻會讓傢暴愈演愈烈,其中更是不乏像羅某這樣從受害者的角色轉變為以暴制暴的加害者,造成十分嚴重的後果。"

那麼面對傢暴,正確的處理方式哪些呢?

1、如果正遭受傢庭暴力,立即報警求助

2、請居住地社區或村委會介入調解

3、依照《反傢暴法》通過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來限制施暴者的行為

4、受傷害者應保留證據,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時可依法請求損害賠償

5、構成輕傷者,經傷情鑒定可自行向法院 起訴 ,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構成重傷害可由監察機關提起公訴,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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