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寶女寶,都是父母的心頭寶,但對於一些長期生活在農村的夫妻來說,卻依然深受 " 兒子才是傳後人 " 的思想禁錮,拼瞭命地想要個兒子。來自汕頭的陳某平夫婦共育有 7 個女兒,為瞭解決香火無法得以延續的煩惱,夫妻倆東拼西湊瞭近十萬元,通過 " 民間手段 "" 收養 " 瞭一名男嬰,可不料這娃還沒抱回傢,夫妻倆就在豐順縣被公安機關給抓瞭,隨後更是坐上瞭法院被告席!
記者見到陳某平夫妻倆時,是在豐順縣人民法院的庭審現場。做丈夫的陳某平告訴記者,夫妻倆結婚多年,共育有 7 個女兒。為瞭延續香火,夫妻倆經人介紹,得知豐順縣有一名男嬰可 " 收養 ",便於去年 11 月 24 日來到豐順縣建橋鎮王某仕傢中。
陳某平稱,擔心這孩子的來路不明,他也曾多次向對方求證。但對方一直稱孩子不是拐賣來的,不過要給孩子的傢人營養費一共九萬兩千元。
陳某平說," 收養 " 孩子那天,夫妻倆還見到瞭男嬰的 " 母親 ",雙方還寫下瞭收養協議書。將所謂的九萬二 " 營養費 " 交給對方,簽下瞭收養協議書後,夫妻倆便抱著男嬰準備回汕頭,不料剛到路口就被公安機關給抓瞭。他們才知道收養的孩子原來是拐賣來的。
那麼,這孩子是從哪兒被拐來的?簽訂收養協議那天所謂的男嬰的母親又到底是誰呢?原來,男嬰是被身份不詳的 " 雲南夫婦 " 賣給瞭彭某錢,彭某錢又轉手給瞭吳某花,而吳某花也經過多重介紹人,最終將孩子賣給瞭來自汕頭的陳某平夫婦,自己從中獲利六、七千元。
就為瞭幾千塊錢的得利,被告席中的八個人,居然層層轉手,分工合作,最終將一個剛出月的男嬰給賣瞭出去!真是可惡!因涉嫌拐賣兒童罪,八人被公訴機關告上瞭法庭。而汕頭夫妻兩人也因涉嫌收買被拐賣的兒童罪,坐上瞭被告席。
拐賣兒童事件的發生,給被拐兒童的傢庭造成的傷害是終身的!不僅需要嚴厲打擊人販子,同時也希望一些父母的觀念能及時轉變,生兒生女都一樣。若真是符合收養條件的傢庭,也應該按照正規流程,辦理合法手續進行收養。此案法院將擇日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