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尋刺激半年報假警 23 次 被拘留罰款

08-06

信息時報訊 近日,白雲區一男子為尋求刺激,在半年時間內竟報假警 23 次,目前,嫌疑人葉某被白雲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並罰款 500 元處罰。

8 月 2 日 22 時許,白雲警方接報稱同和老莊英豪街 6 號二樓民宅發生火災,同和派出所、消防、120 救護車等迅速趕到現場後,但在現場並未發生有火災情況。白雲區公安分局 110 指揮中心值班指揮長蔡警官接同和派出所回復到場無發現後,回撥報警人電話,卻發現對方已關機。蔡警官覺得事有蹊蹺,通過查詢發現該報警電話自去年至今有 23 次類似報警記錄,於是指令同和派出所展開調查。

民警通過對報警信息進行研判,初步鎖定偵查范圍,經大量走訪最終鎖定嫌疑人。8 月 3 日 9 時 30 分許,民警在同和老莊英豪街 8 號之一某汽車修理廠將嫌疑人葉某(男,25 歲,廣東省連平縣人)抓獲。經審訊,葉某供認 8 月 2 日晚跟朋友喝酒,因心情不好,謊報火災警情,並如實供述瞭為追求刺激,多次撥 110 謊報警情的事實。

目前,葉某被白雲警方處以行政拘留七日並罰款 500 元。

警方表示,110 報警服務電話是公安機關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惡意騷擾、謊報警情都是在浪費寶貴的警力資源,每一條被無效警情擠占的 110 線路背後,都有可能是一個正被死神威脅的生命。對惡意騷擾 110、報假警等行為,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處警告或者 200 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 500 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有關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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