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某想到自己和女友交往已有一周年,遂打算給她買些禮物,然而手頭拮據的他,居然動起瞭歪腦筋 ……
毛某借錢無力償還,偷女友錢財,為哄女友開心,用偷來的錢給其發紅包、買禮物,結果東窗事發,毛某被警方抓獲。近日,平陽法院審理瞭這起盜竊罪案。
暗中記下密碼 趁女友熟睡盜竊
" 兄弟,我手頭有點緊,能借我點錢嗎,我這個月 10 號還你?" 今年 1 月初,毛某因手頭拮據向好友借款 1600 元。但毛某無穩定工作,平日的花銷主要靠傢裡接濟,這筆錢自然是還不上。為瞭能盡快還錢,他動起瞭歪腦筋。
毛某和女友林某談戀愛已有一年,對林某的手機密碼、支付寶密碼等都瞭如指掌。一日夜裡,毛某趁女友熟睡之際,拿起她的手機,打開其支付寶賬號,偷偷轉賬 5000 元給朋友溫某,再讓對方將錢轉至自己的支付寶賬號。這筆錢,毛某除瞭還債,其餘的很快揮霍一空。
幾日後,毛某想到自己和女友交往已有一周年,遂打算給她買些禮物,這次他用同樣的方式轉賬 7000 元。周年紀念日當天,毛某給林某發瞭 1314 元的紅包,還買瞭化妝品等禮物。
面對女友質問 他矢口否認
不久,林某發現自己銀行卡的存款 " 不翼而飛 ",她找到毛某問道:" 這錢是不是你偷的?是的話錢還我,這事就算瞭,不是的話我去報警。" 毛某沒敢承認,為證清白還陪女友前往派出所報案。經警方偵查,將毛某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毛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鑒於其犯罪後能自首,且已退賠失主的經濟損失及取得諒解,有悔罪表現,依法和酌情予以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據此,法院判決其拘役 5 個月,緩刑 6 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 3000 元。
(編輯 陳海靜)